幼兒的思維是在活動中發(fā)展起來的。想一想,如何為幼兒創(chuàng)設活動的環(huán)境?
人的思維與人的實踐活動分不開,幼兒的思維發(fā)展更是如此。幼兒的思維是在同周圍現實相互作用的活動中不斷發(fā)展起來的。因此我們應該高度重視幼兒的各種活動,一方面,要針對幼兒思維的特點去組織幼兒的活動,另一方面,要有意識地在活動中發(fā)展幼兒的思維。
一、幼兒概括能力的發(fā)展特征與幼兒的活動
幼兒思維概括能力的發(fā)展主要處于形象概括的水平。
幼兒主要是對事物的個別或外部的特征進行概括,對事物表面的具體形象的特征進行概括。例如:
幼兒對人、馬和虎的概括是根據外表特征進行的。他們的理由是,人、馬、虎都有身子,有頭,有腳等。從6歲起,特別是7歲以后,兒童的概括逐漸不以事物的外在形象特征為依據,而是根據人、馬、虎都是有生命的、活的、能生長的等本質屬性來進行概括。這說明幼兒的概括水平主要處于表面的、具體形象的感知階段,并開始逐步向對事物的本質屬性進行抽象概括方面發(fā)展。
幼兒的概括有以下三個方面的特點:
1.概括的內容比較貧乏
幼兒掌握的一些詞,基本上是代表事物的某個或某些具體特征,而不是這一類事物的共同特征。如幼兒概括的“兒子”就是指像自己一樣大的小孩子,而不包括長著胡子的叔叔等。
2.概括的特征很多是外部的、非本質的
如上述幼兒對人、馬和虎的概括,是根據它們的外部特征進行的。
3.概括不準確
幼兒概括不準確主要表現:(1)概括的內涵不精確,只反映事物的表面特征。(2)概括的外延不適當,往往有過寬(如,認為“家具”是“用的東西”)或過窄(如“兒子”只包括小孩)。
幼兒概括水平比較低,直接影響到幼兒對各種概念的掌握。我們應該正確對待幼兒的這一特點,這是幼兒的心理年齡特點,也是幼兒心理發(fā)展的正常表現。幼兒不易掌握事物的本質特征,在實際教育活動中應該理解幼兒的概括能力的發(fā)展特點,盡可能為幼兒提供易于理解的概念,在實際活動中發(fā)展幼兒的概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