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zhì)
招聘初中物理教師的考試屬選拔性考試,編寫大綱的目的是為招聘合格的初中物理教師服務,為教師命題、學生備考提供科學的依據(jù)。本大綱既可作為招聘特崗教師的指導性用書,也可作為各類學校招聘初中物理教師的指導用書。
二、考試范圍
物理學科要考查的知識為高師院校物理系開設的《普通物理》課程中的力學、熱學、電磁學、光學及原子和原子核物理五個部分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以及中學物理教材教法,同時又兼顧初中教師必備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三、考試內(nèi)容
對各部分知識內(nèi)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在下列知識表中用字母
“T”和“J”表示,“T”、“J”的含義為:
“T”——所列知識體現(xiàn)《普通物理》課程中的基礎理論和基本知識。
“J'’——所列知識兼顧中學教師必備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T、J”——所列知識為考查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