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公告
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簡稱州質檢中心)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冊資本金500萬元,隸屬于紅河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的三級全資子公司,專業(yè)從事建筑和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檢測,并具備法規(guī)要求的開展檢驗檢測工作所需的各類資質證照;是紅河州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中檢測參數(shù)最多、檢測設備最全、檢測精度最高、檢測能力最強、技術力量最雄厚的標桿型機構,同時也是全國首批建設工程質量檢測“AAA”級信用機構之一。為進一步優(yōu)化公司人才資源配置,更好地促進公司檢測業(yè)務的拓展,特通過公開招聘方式,面向社會招聘員工。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性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zhèn)湓瓌t;
(三)堅持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工作由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組織實施,擬招聘業(yè)務部技術咨詢崗1名員工。
三、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四、招聘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資格。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籍、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被有權機關認定存在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的行為受到處罰,依據(jù)國家、省、州相關規(guī)定不得錄用的人員;
5.聘用后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錄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具體崗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條件外,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崗位明細表》
五、招聘實施流程:
(一)發(fā)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紅河人才網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7日17: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填寫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登錄后請認真閱讀公告,并下載相關表格,按要求填寫各項信息同報名所需附件一并發(fā)送至指定郵箱:485447220@qq.com。報名材料及附件:①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親筆簽名后掃描件);②個人近期免冠1寸電子證件照、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任職資格所需要的學歷證及學位證掃描件、個人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學術(科研、工作)成果及獲獎榮譽證書;③從事工程檢測工作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等)掃描件;④提供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3,本人親筆簽名后掃描件)。
3.本次招聘只接受網絡報名,不接受電話、現(xiàn)場投遞或郵寄材料報名,未按要求報名的不予受理。
(三)資格審查
1.報名結束后,由州質檢中心及第三方招聘機構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人選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日。
2.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招聘錄用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發(fā)現(xiàn)提交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考核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采用兩輪線上面試的方式進行,兩輪面試總分均為100分,面試出題、組織工作均委托第三方招聘機構實施。
1.第一輪線上面試。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第二輪面試人員,如第一輪面試排名相同,一同進入第二輪面試;如面試人數(shù)低于1:3比例,則按面試成績70分及以上人員進入第二輪面試。第一輪線上面試成績及進入第二輪線上面試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第二輪線上面試。面試成績80分及以上為合格,根據(jù)面試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如得分相同影響到擬聘用初步人選確定,則按照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則通過增加一輪面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第二輪線上面試成績及擬聘用初步人選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政審、體檢
1.政審。對擬聘用初步人選進行政審,需按要求提供個人征信報告(簡版)、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
2.體檢。擬聘用初步人選在縣(市)級以上的綜合性三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費用自理。
(六)公示
擬聘用人選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州質檢中心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州質檢中心招聘領導小組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遞補
招聘過程中,因考生自愿放棄、體檢、背景調查、公示等不合格所出現(xiàn)的空缺崗位,按合格候選人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進行順延遞補1次,如成績排名影響到遞補的,則按面試主考官考核得分高低確定遞補人選,如主考官考核得分相同,取消遞補。
(八)辦理聘用
1.按照不得兼職的原則,已簽署聘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正式報到之前,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相關證明提交至州質檢中心,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2.聘用通知下發(fā)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3.由州質檢中心綜合管理部按《紅河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勞動關系管理辦法(試行)》與聘用人員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并按流程為其辦理入職。
4.如聘用后,需求崗位發(fā)生變動,經州質檢中心內部決策,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后,依據(jù)變更后的用工需要,依據(jù)變更后的用工需要,由州質檢中心綜合管理部以書面形式對聘用職工重新進行工作安排,職工持書面通知到崗報到。
六、薪酬福利
薪酬待遇按公司相關制度執(zhí)行,實行年薪制,按月計發(fā),其發(fā)放數(shù)額與工作實際情況掛鉤,并以勞動者商議的最終結果為準。
七、相關紀律
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依照相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應聘資格、不予聘任或解除聘任合同處理。
八、其他事項
(一) 本次招聘將采取全程公示公告,相關信息在紅河人才網公示公告
(二) 報考人員需要服從用人單位對崗位及工作地點的安排。
九、招聘咨詢
報名咨詢電話:15288408710(畢女士)
13639575962(馬先生)
0873-3730800(工作日9:00-17:00)
監(jiān)督電話:13769397115
本公告由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1.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社會公開招聘崗位明細表.docx
附件2: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報名登記表.doc
紅河州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0日
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5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