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20〕9號)精神,為進一步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2021年海安市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2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1年海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秿徫缓喗楸怼房稍谀贤ㄊ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網(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ww.haian.gov.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3月至2003年2月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可放寬至1981年3月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yè)”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yè)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yè)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yè)單位需要的專業(yè)。
(2)資格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yè)生”,指在2021年畢業(yè)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原件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yè)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yè)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yè)生崗位。
(3)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3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yè)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yè)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國(境)外留學畢業(yè)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5)新《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fā)布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yè)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6)2021年8月31日前,有規(guī)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ww.haian.gov.cn)。
1.報名、照片上傳:2021年3月16日09:00~3月1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資格初審:2021年3月16日09:00~3月20日16:00。
3.陳述申辯:2021年3月16日09:00~3月21日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1年3月16日09:00~3月22日16:00。
5.繳費確認:2021年3月16日09:00~3月23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guī)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系方式可從《崗位簡介表》中相應崗位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欄內獲取。
2.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筆試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筆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于筆試結束后第2-3個工作日到海安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減免考務費登記手續(xù),統(tǒng)一退還筆試費。
3.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筆試費。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因本次公開招聘筆試與江蘇省屬及部分市、縣(市)區(qū)屬事業(yè)單位筆試同時進行,故只能在上述范圍內選擇其中一個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為3: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海安市人民政府網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1年3月24日13:30-17: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本公告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tǒng)一辦理退費手續(xù)。
4.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guī)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yè)需與學歷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上專業(yè)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該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資格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筆試和面試由海安市人事考試中心統(tǒng)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筆試內容。本次招聘參加江蘇省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筆試,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荚嚪秶斠姟督K省2021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附件3)。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日期: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報名成功者于2021年4月14日9:00~4月16日16: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10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提前14天申領“蘇康碼”(報名成功后即可申領),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發(fā)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5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成績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負責,復審時間、地點和復審要求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另行公布。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公布。面試人員根據公告登錄海安市人民政府網打印《面試通知》。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xiāng)社區(qū)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下同)。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前,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疾旃ぷ饔芍鞴懿块T(沒有主管部門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疾旃ぷ鲄⒄铡督K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疾旖M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海安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由招聘單位)報送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應在《聘用通知書》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yè)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五)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由主管部門(沒有主管部門的為招聘單位)書面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送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3-81868075(海安市紀委監(jiān)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jiān)察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fā)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guī)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七、本《公告》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事業(yè)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政策咨詢:0513-88820668;
報名系統(tǒng)技術支持:0513-88165192;
招聘主管部門(單位)政策咨詢:聯系人和聯系電話詳見《崗位簡介表》。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附件:
1.2021年海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2.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3.江蘇省2021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1:2021年海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附件2: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doc
附件3:江蘇省2021年省屬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公開招聘人員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doc
來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xsqsydwzk/content/bc3b953f-8bbb-4924-a1cb-4e77af633c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