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寧夏2015年考錄公務員報考者能否調整報考職位?如何辦理調整手續(xù)?
答:報考者通過資格初審但未辦理繳費手續(xù)前,可以在4月3日18:00前根據各職位報名情況,辦理調整報考職位手續(xù)。
報考政法系統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體能測評或心理素質測試不合格者,可以于4月3日18:00前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職位。
擬調整報考職位的報考者,可本人到自治區(qū)各招錄機關或地級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當面申請,也可通過電話提出申請,將原報名信息注銷。在確認原報名信息注銷后,重新按照報名程序選報其它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