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來源:淮北師范大學網(wǎng) 閱讀:719 次 日期:2015-03-24 0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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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根據(jù)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4]13號)及相關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和錄取工作原則

(一)全面貫徹國家和安徽省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堅持科學選拔;

(二)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質考核,重點考核專業(yè)能力、綜合素質和創(chuàng)新意識;

(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zhí)行工作程序,實施陽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jiān)督機制健全。

二、復試組織與管理

(一)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學校2015年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研究生的復試及錄取工作。其具體工作職責和要求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方針、政策與規(guī)定;制定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統(tǒng)籌和協(xié)調全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開展,指導各學院建立復試組織管理機構、制定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工作制度等相關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具體負責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二)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的學校2015年研究生復試工作督查小組,全程參與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并進行全面有效的巡查和監(jiān)督;受理有關申訴,依法維護考生和招生考試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各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院院長擔任,成員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學位點負責人及導師代表,一般為5-7人。

各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jù)學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研究制定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的具體實施;

2.組織成立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專家組,并指導其進行相應的考核工作;

3.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nèi)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

4.組織好本單位的專業(yè)課筆試、綜合素質能力面試及同等學力考試、閱卷工作;

5.負責審核各學科(專業(yè))復試專家組的復試記錄和復試結果;

6.負責對參加復試而未錄取考生的必要解釋和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四)各學院按具體情況成立研究生復試專家組,具體負責各學科(專業(yè))的復試工作。復試專家組原則上至少由5名教學經(jīng)驗豐富、外語水平較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含副教授)的教師組成,其中研究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另需配備1名記錄員(秘書)。各學院要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人員的培訓,使復試人員了解政策、熟悉規(guī)則、掌握方法,保證人才選拔質量。

(五)各學院成立的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專家組成員名單以及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細則和具體安排務必于3月25日前書面報研究生處備案。

(六)復試時應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2。生源不足的專業(yè),可加大接收調劑的力度,盡可能采取差額復試,嚴格復試環(huán)節(jié),堅持標準。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方能錄取。

三、復試工作安排

我校復試時間為2015年3月27日—29日,3月27日組織考生報到和進行復試資格審查,3月28日—29日進行體檢、外語能力測試、專業(yè)課筆試和綜合素質能力面試,除體檢和外語能力測試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安排外,其他測試由各學院安排。

四、復試

(一)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校須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對考生復試資格(如報考條件、調劑規(guī)定等)進行嚴格審查,凡未經(jīng)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資格審查時考生除出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出示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及復印件;

2.往屆生出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4.《淮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政審表》(需政審部門蓋章,應屆本科畢業(yè)生由所在學校的院系做鑒定并蓋章,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由檔案所在部門或所在街道做鑒定并蓋章);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張(體檢用)。

(二)復試內(nèi)容、方式及評分

碩士研究生的復試重在考察考生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專業(yè)興趣和素養(yǎng)等方面。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復試內(nèi)容分為三部分,即外語能力測試(占復試成績10%)、專業(yè)課筆試(占復試成績40%)和綜合素質能力面試(占復試成績50%)。

1.外語能力測試

外語能力測試內(nèi)容為外語聽力測試,試卷滿分為100分,折算后滿分為10分,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實施。

2. 專業(yè)課筆試

專業(yè)課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折算后滿分為40分,采取閉卷考試,考試時間一般為120分鐘。專業(yè)課筆試科目名稱要與2015年淮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公布的復試專業(yè)課一致。專業(yè)課筆試應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yè)理論與技能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yè)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3.綜合素質能力面試

綜合素質能力面試由各相關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復試專家組具體實施,面試需要全程錄音錄像。綜合素質能力面試包括業(yè)務能力考核和專業(yè)外語考核,滿分為100分,折算后滿分為50分。面試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yè)素質、科研能力、創(chuàng)新精神等與本專業(yè)研究生培養(yǎng)有關的各方面能力,其各方面能力考核的分數(shù)比例和評分標準由各學院確定。各學院應根據(jù)學科特點,按學科或研究方向組織面試,認真研究面試的內(nèi)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評分規(guī)則。

每位考生的面試的時間不得少于15分鐘。

面試辦法:

(1)面試試題由復試小組在考生復試前擬定,試題的數(shù)量應不少于3套,每套題目不少于3道,試題的閱讀量適宜。

(2)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要逐個進行面試。如果考生人數(shù)較多,面試可分組進行,但考生的分組應采取隨機的方式,并且面試試題的難易程度、面試要求和成績評定標準要明確統(tǒng)一,以保證整個面試過程的一致性、連貫性和公正性。

(3)面試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一套試題,由面試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面試情況要有詳細記錄。

(4)專業(yè)外語考核占面試中分值5-10分(折算后),根據(jù)各學科特點自行確定。

(5)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面試教師獨立為考生當場打分,面試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分數(shù)。

4.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期間除參加上述各項內(nèi)容的復試外,還須加試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時間為每科120分鐘,各科滿分為100分。加試課程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何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 60 分者,視為整個復試不及格。

5.各學院在復試過程中須做好復試記錄,給出復試評語,填寫《淮北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并給出明確錄取意見。

五、體檢

所有參加本次復試的考生均應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體檢統(tǒng)一安排在校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錄取

(一) 按照各專業(yè)考生總成績排名,對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二)總分計算辦法:總分=初試成績÷5×60% +復試成績(專業(yè)課筆試分數(shù) + 綜合素質能力面試分數(shù) +外語能力測試分數(shù))×40%。

(三) 復試成績、加試成績、專業(yè)課筆試成績、綜合素質能力面試成績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 各學院應按學校統(tǒng)一要求將考生的復試結果等資料及時報研究生處,經(jīng)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后,由研究生處負責統(tǒng)一公布擬錄取名單并通知考生本人辦理相關手續(xù)。未經(jīng)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錄取結果。

(五) 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發(fā)送“擬錄取”通知,擬錄取的調劑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確認是否同意接受“擬錄取”,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視為個人不同意接受學校的擬錄取,學校將及時取消其被錄取資格。

七、咨詢和申訴渠道

(一) 我校碩士研究生調劑信息、復試名單、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等均在淮北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公布(網(wǎng)址:http://www.chnu.edu.cn/Site/yjszs/html/),接受輿論和社會監(jiān)督。

(二) 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組成研究生復試工作督查小組,全程監(jiān)督我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各個環(huán)節(jié),保證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監(jiān)督電話: 0561—3801225,3803252,電子信箱:jwhbsd@126.com)。

八、其他

(一)本辦法適用于我校2015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未盡事宜由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淮北師范大學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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