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出自北門,憂心殷殷。終窶且貧,莫知我艱。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謫我。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遺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朝代:先秦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我從北門出,憂心深重重。生活貧且窘,無人知我辛。唉,老天此安排,讓人怎么說!
王爺差遣重,公府事更多。忙完家中去,家人多斥呵。唉,老天此安排,讓人怎么說!
王事做不完,府上差役重。做完家中去,家人斥責多。唉,老天此安排,讓人怎么說!
注釋
⑴殷殷:很憂傷的樣子。
⑵終:王引之《經義述聞》引王念孫說:“終,猶既也?!备M(jù巨):貧寒,艱窘。
⑶謂:猶奈也,即奈何不得之意。
⑷王事:周王的事。適(zhì擲):擲。適我,扔給我。
⑸政事:公家的事。一:都。埤(pí皮)益:增加。
⑹徧:同遍。讁(zhé哲):譴責,責難。
⑺敦:逼迫。
⑻遺:增加。埤遺,猶“埤益”。
⑼摧:挫也,譏刺。
鑒賞
《毛詩序》云:“《北門》,刺仕不得志也。言衛(wèi)之忠臣不得其志爾。”鄭玄箋曰:“不得其志者,君不知己志,而遇困苦。”三家詩無異義。朱熹《詩集傳》申論云:“衛(wèi)之賢者處亂世,事暗君,不得其志,故因出北門而賦以自比。又嘆其貧窶,人莫知之,而歸之于天也。”但方玉潤《詩經原始》則說:“《北門》,賢者安于貧仕也?!爆F(xiàn)代學者(如高亨《詩經今注》、程俊英《詩經譯注)等)一般都認為這是一首小官吏不堪其苦而向人怨訴的詩。從詩的語言看,并沒有“忠臣不得其志”或“安于貧仕”之意,舊說未免令人感到迂曲,今人的“怨訴”說則解釋較為圓滿。詩中的小官吏公事繁重苛細,雖辛勤應付,但生活依然清貧。上司非但不體諒他的艱辛,反而一味給他分派任務,使他不堪重負。辛辛苦苦而位卑祿薄,使他牢騷滿腹,家人的責備更使他難堪,他深感仕路崎嶇,人情澆薄,所以長吁短嘆,痛苦難禁,悲憤之余,只好歸之于天,安之若命。
這首詩的主人公雖然是一名官吏,但全詩并非無病呻吟,的確體現(xiàn)了《詩經》“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的現(xiàn)實主義精神。對詩中連用“我”字而蘊含的感情色彩,昔人評曰:“三章共八‘我’字,無所控訴,一腔熱血。”(鄧翔《詩經繹參》)全詩純用賦法,不假比興,然而每章末尾“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三句重復使用,大大增強了語氣,深有一唱三嘆之效,牛運震《詩志》認為這些句段與《古詩十九首》中“棄捐勿復道,努力加餐飯”等一樣,“皆極悲憤語,勿認作安命曠達”,這是很有見地的。
關于《北門》一詩的歷史背景及其本事,明代何楷《詩經世本古義》根據《邶風·柏舟》推斷此詩作于衛(wèi)頃公之時,清代姜炳璋《詩序補義》猜測此詩作于“西周之世夷厲之時,衛(wèi)未并邶之日”,但這兩種說法均與史實、詩事不符。今人翟相君《北門臆斷》一文,首先根據《詩經》用詞慣例,考釋“王”特指周王,“事”專指戰(zhàn)爭,然后根據《左傳·桓公五年》記載,考定詩中所謂“王事”,是指公元前707年(衛(wèi)宣公十二年)秋天衛(wèi)人幫助周桓王伐鄭而戰(zhàn)敗一事。他認為詩中主人公參與了這次戰(zhàn)爭,歸來后受到同僚的埋怨,作這首詩抒憤;或是衛(wèi)人借這位官吏之口,作詩表達對這次戰(zhàn)爭的不滿。姑錄其說以存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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