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我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體檢、考察和審批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3】66號)要求,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同意林瑞琪等23名同志錄用為公務員(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名單附后。
附:清遠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名單(第三批)http://www.gdqy.gov.cn/gdqy/812/201403/d9f8f5ed07224fce85e5f0f457e960c5.shtml
清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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