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海關
關于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成都海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xiàn)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 單位性質 | 單位地址 | 主要職能 |
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
公益二類 |
成都市武侯區(qū)一環(huán)路南四段28號 |
承擔成都關區(qū)進出境的實驗室檢測鑒定,開展市場委托檢測、科研制標服務等工作。 |
四川國際旅行衛(wèi)生保健中心(成都海關口岸門診部) |
公益二類 |
成都市武侯區(qū)桐梓林北路1號 |
承擔成都關區(qū)出入境人員傳染病監(jiān)測、健康檢查、預防接種、國際旅行醫(yī)學咨詢與衛(wèi)生宣教、國際旅行衛(wèi)生保健服務等工作。 |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當于2025年7月31日前畢業(yè)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截止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或不得聘用,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招聘“具有工作經歷的人員”,其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5年3月11日(報名第一日)。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不得報考情形:
(1)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lián)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其他政策法規(guī)明確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失信人員;
(6)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人員;
(7)尚處于國家和我省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期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
(8)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名額
共計招聘6名。具體崗位詳見《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報名時間為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7日18∶00。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1.填報信息。應聘人員登錄報名網站,查閱公告,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聘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報名系統(tǒng)中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如實、準確、完整填寫《2025年上半年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信息表》。
2.上傳照片。應聘人員須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考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
(二)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請在2025年3月11日10∶00至3月18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因信息填報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忌鷳髦剡x擇報考單位及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
(三)網上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后,應聘人員應于2025年3月19日18:00前完成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3〕473號規(guī)定筆試1科繳費50元)。未在規(guī)定時間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符合申請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按以下要求進行辦理:
1.適用人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脫貧戶家庭考生;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
2.辦理地點: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新華大道三槐樹路二號軍轉大廈一樓報名大廳,聯(lián)系電話:028-86740101,028-86759175)。
3.辦理時間:2025年3月11日-3月19日(工作日每日9點-17點),19日17點以后提交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不符合相關要求的不做減免處理。
4.所需材料: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5.辦理程序:
(1)首先在網上完成報名,不需繳納報名費用。
(2)報考人員可到現(xiàn)場辦理減免報考費用的手續(xù)。不方便到現(xiàn)場辦理的人員,須撥打聯(lián)系電話(028-86759175),通過傳真或郵箱上傳減免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
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務費減免。
(四)崗位調整
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崗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由成都海關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調減招聘名額后,該崗位報考人數(shù)與調減后的招聘名額之比應達到該崗位規(guī)定的開考比例。
調減或取消的情況,由成都海關3月25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網站向社會公布。
取消崗位的,所繳費用按照原支付路徑退回。
(五)打印報名表、準考證
報名資格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應于2025年4月15日09:00至4月18日24:00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考試當天,應聘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考試。
逾期未打印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六)提醒
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貫穿招聘全過程。網絡報名成功不代表應聘人員最終資格審查合格。在任何時候、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成都海關技術中心崗位公共科目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50%+《綜合能力測試》×50%。
四川國際旅行衛(wèi)生保健中心(成都海關口岸門診部)崗位公共筆試科目為《衛(wèi)生公共基礎》(不含中醫(yī)),卷面滿分100分。
2.考試大綱
(1)公共科目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能力測試》的考試內容詳見2024年2月8日發(fā)布的《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綜合知識〉筆試考試大綱》。
(2)《衛(wèi)生公共基礎》(不含中醫(yī))的考試內容詳見2014年4月22日印發(fā)的《四川省省屬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共科目筆試大綱(試行)》。
(3)請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政策法規(guī)”條目查閱或下載考試大綱。
3.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3∶1。
4.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5年4月20日。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5.筆試原始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原始成績于2025年5月2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布。
對公共科目筆試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錄報名網站申請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
6.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
根據各具體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與最后一名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面試入圍人員筆試總成績及崗位排名由成都海關于2025年5月28日前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網站公布。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成都海關負責進行。筆試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shù)達不到面試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面試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25年5月28日前由成都海關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注意查閱。
面試入圍資格審查人員請按照規(guī)定時間帶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查手續(xù):
1.《報考信息表》2份(請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張貼近期2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有效的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下同)、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其中,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202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的,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原件。
4.其他與報考資格相關的材料;
5.符合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報名應聘須按干部管理權限征得用人單位及相關部門書面同意;
6.留學歸國人員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參加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報考者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遞補人員,由成都海關根據應聘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通過面試資格審查的面試人員,由成都海關發(fā)給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參加面試。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未按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到面試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如因面試入圍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xiàn)空缺而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之比低于規(guī)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四)公布體檢人員名單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成都海關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網站公布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并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對參加面試人員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的,按面試后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成績應達到75分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按面試后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則加試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在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集合地點隨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布。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如有殘疾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以是否能正常履職作為參考標準。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除按規(guī)定應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由成都海關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某崗位因體檢人員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二)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組織開展,由2名以上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日常學習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組應查閱考生的干部(人事)檔案,查詢個人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疾旖Y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并將有關情況提交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考察結論不合格的,應當向考生說明相關理由。
考察中取消報考資格以及通過考察的應聘人員在公示前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體檢人員的確定規(guī)則依次等額遞補,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綜合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三)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由成都海關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成都海關官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審核確認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性別、出生日期、學歷學位、專業(yè)、考試總成績、崗位排名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
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因故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應聘人員,由成都海關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備案(核準),及時通知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報到,簽訂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擬聘(聘用)人員資格。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嚴格執(zhí)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川人社規(guī)〔2024〕3號)等規(guī)定,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監(jiān)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九、其他
1.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成都海關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成都海關官網上公告。因應聘人員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2.請應聘人員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3.成都海關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1.報名條件咨詢電話(主要負責解釋報名政策、報考條件、面試考務等問題):
028-85391592、028-85391561(成都海關人事處)
2.網站技術咨詢電話(主要解決報名網站技術問題):
028-86626583、028-60662620(省人事考試中心)
3.公共科目筆試考務咨詢電話:
028-86623723(省人事考試中心)
4.紀律監(jiān)督電話:
028-85391267(成都海關監(jiān)察室)
附件:成都海關所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成都海關
2025年3月7日
來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640F27103B3B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