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市第一中學2025年
春季學期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第一中學發(fā)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招聘安寧市第一中學代課教師3名,后勤部財務會計1人。誠邀有志于教育事業(yè)的同仁加入安寧市第一中學,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崗位 |
人數 |
高中英語 |
1 |
初中道德與法治 |
2 |
會計 |
1 |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以畢業(yè)證書為準)或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jiān)察調查和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代課教師應聘。
(二)除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需取得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人員大專及以上學歷);
2.專業(yè)技術人員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會計人員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
3.專業(yè)技術人員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可放寬到45周歲(197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guī)定體檢合格。
三、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
四、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應聘者通過掃描以下二維碼提交相關信息和上傳電子材料。
報名時間:2024年12月30日9:00—2025年1月5日17:00。
1.填寫報名信息
依次填寫相關信息,確保自身條件符合所報考的崗位,并能夠確保后續(xù)資格復審時能提供相應的證件、材料以供審查。填寫信息后仔細審核自身報考信息的準確性以及是否符合所報考的崗位要求。
報考人員如實填寫信息后,還需提供以下材料掃描上傳審查,其內容包括:
(1)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
(2)畢業(yè)證書原件;
(3)學位證書原件;
(4)普通話等級證原件(會計崗位不要求);
(5)教師資格證原件/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原件;
(6)《個人承諾書》。
五、考試
安寧市第一中學招考組結合本次招考的崗位需求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招考組于開考前一周內以電話方式通知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確認報考信息及考試具體時間??荚嚢ǔ踉嚭蛷驮?。
(一)初試
1.初試不設開考比例。初試為筆試和面試。參加初試的考生需于開考前到考點確認報考信息后方能參加考試。初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儀表儀態(tài)、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組織能力、應變能力、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
2.按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進入復試人員,如參考人員不滿足該比例,報招考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參加復試。
3.初試成績只作為是否進入復試的依據,不計入考試綜合成績。
(二)復試
復試為模擬課堂(會計崗位為財務人員職業(yè)素養(yǎng)問答),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荚嚦煽児緹o異議,根據復試成績擇優(yōu)錄用。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25年1月14日上午9:30考生報到,10:00開始筆試。筆試時長1小時;下午14:00開始復試。
考試地點:安寧市第一中學
六、考察和體檢
1.依據考試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依次按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和體檢人選。
2.考察時提交由戶籍所在地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3.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4.在考察或體檢中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所產生的空缺從本崗位綜合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應聘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代課教師的管理、考核及待遇
(一)所招聘人員按《安寧市第一中學代課教師薪資標準》執(zhí)行(含五險一金)。
(二)本次招聘的教師為我校編制外代課教師,由我校委托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聘任教師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每年對聘任教師考核1次,考核合格的繼續(xù)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相關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八、招聘紀律
(一)本次招聘人員工作由安寧市第一中學招聘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學校紀委全程監(jiān)督,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經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面試、上課、體檢、錄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已受聘人員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察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招聘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九、聯系方式
徐老師電話:13529286757
周老師電話:15334521401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5Y15tqjN0eww2Y1caSQiW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