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貴安2023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2023年貴州省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公告》(以下簡稱《招募公告》)和《2023年貴州省招募“三支一扶”人員劃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省人社廳劃定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單個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數與該崗位招募計劃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對象,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則同時進入資格復審。單個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數與該崗位招募計劃數未達3:1比例的,按實際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6月1日(星期四)、6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6月3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資格復審地點: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到報考崗位所屬區(qū)(市、縣)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地址及聯系電話詳見附件2。
三、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
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1.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報名信息表》3份,在報考信息確認欄簽字,并在其中1份《報名信息表》最下方用固體膠粘貼與《報名信息表》相同的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張)。
2.有效《居民身份證》。
3.報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職業(yè)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2023屆高校畢業(yè)生如暫不能提供畢業(yè)證書的,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并簽訂應屆畢業(yè)生承諾書。留學人員還應持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4.《筆試準考證》。
5.國有企業(yè)在崗人員還須持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崗位有戶籍要求的,考生須提供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材料。
7.報考職位要求黨員的,考生須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
8.在資格復審中,需由考生提供以進一步核實有關信息的其他材料。
對因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場進行現場審核的,可委托他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代為審核,代為審核人員需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為審核人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托承諾書》以及考生資格復審需提交的各項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四、審核及遞補
經資格復審符合招募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考生,由負責現場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從報考該崗位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環(huán)節(jié)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對象由各區(qū)(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通知,市級“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主管部門不再另行發(fā)布遞補復審公告。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交書面放棄聲明;對未提交書面放棄聲明的,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進行雙人核實確認并做好記錄。
五、有關事宜
(一)資格復審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招募公告》的規(guī)定,對照招募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以及其他報考條件等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募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募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招募資格。
(三)2023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各項信息及公告都將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rsj.guiyang.gov.cn/)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紀委監(jiān)委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咨詢電話:
0851-87988558(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就業(yè)處)
附件:1、貴陽貴安2023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考試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貴陽貴安2023年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考試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電話一覽表
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
來源:http://rsj.guiyang.gov.cn/rzxzx/xxgg/202305/t20230529_79944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