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豐縣民政局公開招聘政府聘員公告
根據(jù)《中共海豐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同意海豐縣民政局核定政府聘員員額的批復》(海機編[2021]35號)文件規(guī)定,結合工作實際,海豐縣民政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4名,作為海豐縣民政局的工作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guī)范程序、接受監(jiān)督的原則。
二、薪酬待遇
根據(jù)《海豐縣機關事業(yè)單位政府聘員管理辦法》(海機編〔2016〕21號)文件規(guī)定,政府聘員經(jīng)費實行財政包干制,每人每月3000元(含個人應繳納的),具體工資待遇按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根據(jù)海豐縣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提出意見并報縣政府確定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節(jié)日補貼的標準和發(fā)放方式按在編在崗財政供養(yǎng)人員的標準和發(fā)放方式執(zhí)行,列入縣財政預算予以核撥。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及崗位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高,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身體健康;
4.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
5.工作責任心、保密觀念強,工作態(tài)度好,工作踏實,認真負責;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參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處分在處分期內或受行政處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5)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6)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7)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因違紀、違法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二)崗位任職條件:
1.熟悉計算機操作,熟悉網(wǎng)絡技術管理;
2.有一年以上基層的工作經(jīng)驗;
3.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 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海豐縣附城鎮(zhèn)324國道西段468號(海豐縣民政局四樓人事股)。聯(lián)系電話:0660-6850506。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工作組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
4.報名材料:報考者按招聘條件和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詳見《海豐縣民政局政府聘員崗位表》,現(xiàn)場提交《海豐縣民政局政府聘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考生誠信承諾書》、本人的戶口簿、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工作證明(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勞動合同等)、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4張(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5.報名要求:
(1)本次招聘只受理現(xiàn)場報名,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有效期內按要求提供相應的報名材料進行現(xiàn)場報名。
(2)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按需填寫《海豐縣民政局政府聘員報名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報名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可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下載。
(3)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告,參加計算機實操測試、面試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6.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及有效證件。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jīng)錄用的,取消錄用。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tǒng)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有聘用關系的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面試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三)考試
1.計算機實操測試(測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本次計算機實操測試主要測試電腦操作能力,電腦操作能力內容為“Word”和“Excel”的實操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2.面試(測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按計算機實操測試成績從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崗位聘用名額的1:3確定入面對象,若計算機實操測試成績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參與面試。
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主要測評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能力、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
1.考試總成績=計算機實操測試×40%+面試成績×60%。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計算機實操測試×40%+面試成績×60%),以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標準》,若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依次選取下一名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作為政審對象。
(五)政審
政審工作由海豐縣民政局組織。體檢合格后,進入政審考察環(huán)節(jié),政審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考察和政審有關要求執(zhí)行。根據(jù)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名單,并進行公示,對沒有發(fā)現(xiàn)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聘用人選。
(六)公示
對經(jīng)過考試考核、體檢、政審合格的初定人選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發(fā)現(xiàn)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政府聘員管理
海豐縣民政局按有關程序與所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三年一聘,無試用期,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規(guī)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jù)實際情況由本單位決定是否續(xù)聘或解聘。
六、有關要求
(一)報考者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二)報考者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三)報考者一經(jīng)通過資格審查、測試、面試、體檢、政審等被錄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崗位工作的,3年內不得報考海豐縣民政局招考招聘職位。
(四)報考者參加考試時,應攜帶身份證及準考證。
(五)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計算機實操測試、面試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報名費。
咨詢電話:0660-6850506(海豐縣民政局人事股)
監(jiān)督電話:0660-6892178(海豐縣人社局)
附件:
3.考生誠信承諾書
海豐縣民政局
2021年8月17日
文章來源:http://www.gdhf.gov.cn/gdhf/zwgk/1200/1202/content/post_7116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