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中山考區(qū)考生疫情防控須知
為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中山考區(qū)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安全進行,請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試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溫馨提示:按照國家相關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風險等級地區(qū)要盡量減少不必要的人員流動,避免人員聚集。
二、正常參加考試:“粵康碼”為綠碼(當日更新)且健康狀況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參加考試。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
(一)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
(二)“粵康碼”為紅碼,且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
(三)未能配合屬地完成隔離觀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檢測等防疫措施的國(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
四、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
(一)“粵康碼”為紅碼(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除外),不在隔離期內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二)考前14天內(不含考試當天)有發(fā)熱等疑似癥狀,能提供考前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
(三)現(xiàn)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區(qū)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五、考生考前準備事項
(一)通過“粵康碼”申報健康狀況
考生應從考前14天起,每天在“粵康碼”完成健康狀況申報直至考試當天。開考前,如果旅居史、接觸史發(fā)生變化或出現(xiàn)相關癥狀的,須及時在“粵康碼”進行申報更新。
(二)凡符合第四點前兩種情形的,考生需準備考前7天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考生需自備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應提前了解考點入口位置和前往線路。
2.因考點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會車輛禁止進入考點。
3.因防疫檢測要求,考生務必至少在開考前1小時到達考點,驗證入場。逾期到場,耽誤考試時間的,責任自負。
4.在考點門口入場時,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相關證明,并出示“粵康碼”備查。
六、考生考試期間義務
(一)配合和服從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點考場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進行身份核驗時需摘除口罩。
2.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從規(guī)定通道進入考點。進考點后在規(guī)定區(qū)域活動,考后及時離開。
3.如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fā)現(xiàn)有異常情況的,要按規(guī)定服從“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就診”等相關處置。
(二)關注身體狀況
考試期間考生出現(xiàn)發(fā)熱(體溫≥37.3℃)等異常癥狀的,應及時報告并自覺服從考試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經衛(wèi)生專業(yè)人員會同考點研判認為具備繼續(xù)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在隔離考場繼續(xù)考試。
七、有關要求
(一)考生應認真閱讀本防控須知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廣東考區(qū)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
考生打印準考證即視同為接受并簽署承諾書。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不如實報告健康狀況,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附件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中山考區(qū)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
本人已認真閱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中山考區(qū)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項和防疫要求。在此鄭重承諾:本人提交和現(xiàn)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jiān)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此鄭重承諾:本人提交和現(xiàn)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jiān)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文章來源:http://hrss.zs.gov.cn/tzgg/tz/content/post_18639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