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贛州市紀委監(jiān)委面向全市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經(jīng)研究并報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及派駐機構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及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共12名,其中面向市直單位選調8名,面向縣(市、區(qū))選調4名。
選調后分配到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3名、派駐機構9名。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選調對象
1.市直單位報考人員,必須是市本級黨政群機關行政在編在崗的已登記為公務員的科級及以下干部(含一至四級主任科員)。
2.縣(市、區(qū))報考人員,必須是縣(市、區(qū))在編在崗的已登記為公務員的科級及以下干部(含一至四級主任科員),或符合直接交流進機關條件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科級及以下干部(含一至四級主任科員)。
若考生現(xiàn)為科級職位的,錄用后原則保留相應級別工資及福利待遇。
(二)選調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辦公自動化技能較熟練,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和溝通協(xié)調能力;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尤其需要法學、經(jīng)濟統(tǒng)計學、財政學、金融學、會計學、稅收學、審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漢語言文學、心理學等專業(yè));
3.科級干部(含一至四級主任科員)和全日制學歷為碩士研究生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一級科員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5.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規(guī)定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其他不適宜從事紀檢監(jiān)察工作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報考與考生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請如實填寫報名表(見附件)一式二份,貼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經(jīng)組織同意蓋章后,攜帶相關資料,到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部報名。
報名需持以下資料:1.紙質《報名表》一式二份,并拷電子版;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提供的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贛州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部(市政中心1號樓1741房)。
四、資格審查
市紀委監(jiān)委機關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達不到5∶1的,則相應調減選調計劃。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選調條件不符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初步資格審查合格者請于10月16日下午17:30前到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部憑本人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于10月17日(星期六),地點設在贛州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紀檢監(jiān)察業(yè)務知識、公文寫作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與入闈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并列入)。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的,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面試
面試時間初定于10月24日(星期六),地點設在贛州市(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總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崗位適應性等。
七、考察和體檢
根據(jù)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從高到低排序,按1:1.5比例確定考察對象(最后一名出現(xiàn)成績相同者則一并列入)。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時間另行通知),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具體表現(xiàn),注重考察政治素質、職業(yè)素養(yǎng)、工作能力、人崗相適等??疾旖Y束后,綜合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職位需求等,按照1:1比例研究確定擬調入人選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的體檢標準實施。體檢出現(xiàn)不合格的,相應遞補擬調入人選體檢對象。
八、公示、試用和辦理相關手續(xù)
考察、體檢結束后,經(jīng)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調入人選,對擬調入人選在一定范圍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入手續(xù)。
未盡事宜,由市紀委監(jiān)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97—8991380
贛州市紀委
2020年10月2日
信息來源:https://www.ganzhou.gov.cn/c100023/2020-10/02/content_0d36fe1b50094098a394b2c626f0fbd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