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審判工作需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6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在法官指導下審查訴訟材料、組織庭前證據(jù)交換、接待案件訴訟參與人、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協(xié)助法官進行調解、草擬法律文書、記錄及配合執(zhí)行法官從事訴訟保全、異議復議和執(zhí)行實施等。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學專業(yè)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優(yōu)先;
(四)本科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年齡不得超過30周歲;
(五)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7年4月11-18日;
(二)報名形式:通過廣州審判網(http://www.gzcourt.gov.cn)報名
四、資格審查
單位對報名者提交的報名情況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考生,憑單位通知于4月21日下午2:30攜帶以下個人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本院進行資格復審。①個人報名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并簽名);②身份證;③學歷學位證(應屆生可提供學生證及就業(yè)推薦表);④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⑤無犯罪記錄證明;⑥計劃生育證明;⑦個人小一寸免冠相片2張。
五、考試
考試以面試的方式進行。內容為求職者對崗位的知曉度、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態(tài)等。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在廣州審判網(http://www.gzcourt.gov.cn)公布進入體檢名單公布,考生可進入網站查詢。
六、體檢
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人數(shù),按1:1確定體檢人員名單。
考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審判網(http://www.gzcourt.gov.cn)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由我院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可聘用的或考生放棄聘用的,將依次遞補。聘用人員須在規(guī)定報到時間內報到,過期以棄權處理,并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八、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稅前工資(包含個人應繳社保和公積金)如下:(元/月)
類別 | Ⅱ類(碩士學位) | Ⅲ類(學士學位) |
試用期人員工資標準 | 4675 | 4335 |
定級人員工資標準 | 5500 | 5100 |
聘用后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實行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相同的工作時間,遵守單位規(guī)章制度,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請休假制度。
本公告由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0-83210053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