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2011年在縣外市內借讀初三的考生,可以在讀書學校報考(稱為外出借考),也可以回我縣招辦報考,考試題目一樣,錄取均回戶口地進行。但不管在哪里考,都要到我縣招辦辦理相關手續(xù)。具體辦法如下:
一、外出借考
(一)到我縣招辦辦理手續(xù)時間:3月8日——3月15日。
(二)請帶齊以下材料:
1.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戶主頁、考生頁)。
2.讀書學校證明(寫清楚學校、年級、班級、是應屆還是往屆、13位數(shù)的信息錄入編號、高中階段報名用戶名)。
3.交費30元。
二、回我縣招辦報考
(一)時間:3月8日——3月15日。
(二)請帶齊以下材料:
1.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戶主頁、考生頁)
2.讀書學校證明(寫清楚學校、年級、班級、是應屆還是往屆、13位數(shù)的信息錄入編號、高中階段報名用戶名)
3.交費約115元。
4.帶5張五分彩色相片。
5.考生要親自來填表。
富民招辦聯(lián)系電話:8813660
富民縣招生辦公室
201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