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月26日16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話確認或郵件確認。
電話郵件確認:電話確認請撥打0571-87071809、87076819。
郵件確認:發(fā)送郵件至zjqxrsc@163.com,郵件內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浙江省××市氣象局××職位面試”。
二、郵寄材料審查
請考生于2月26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電子郵件/傳真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局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河坊街舊仁和署38號浙江省氣象局人事處(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郵編:310002。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現(xiàn)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3月9日上午9:00—11:30。
地點:浙江省氣象局406室。
地址:杭州市河坊街舊仁和署38號。
乘車線路:公交車35、K187路吳山公交站下,K4、12、42、822、102、Y2、Y9路清波門站下,25、31、38、Y6、Y7路河坊街荷花池頭站下。
四、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面試擬于2015年3月9日進行,下午13:30開始。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下午13:0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
報到地點:浙江省氣象局406室
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 | 報考職位代碼 | 考生姓名 | 準考證號 | 入圍分數(shù)線 |
臺州市氣象局觀測與預報處觀測與預報管理 | 1012001001 | 楊冬晨 | 424233124409 | 116.9 |
臺州市氣象局觀測與預報處觀測與預報管理 | 1012001001 | 陳蓮 | 424233331314 | 116.9 |
臺州市氣象局觀測與預報處觀測與預報管理 | 1012001001 | 承志龍 | 424233383216 | 116.9 |
麗水市氣象局減災與法規(guī)處減災管理 | 1012002001 | 林子翔 | 424233331120 | 88.9 |
麗水市氣象局減災與法規(guī)處減災管理 | 1012002001 | 胡桂萍 | 424233360419 | 88.9 |
麗水市氣象局減災與法規(guī)處減災管理 | 1012002001 | 王亞茜 | 424262025023 | 88.9 |
五、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照錄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和體檢??疾鞂ο蟛环弦?guī)定要求的,可以遞補順延考察人選。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體檢時間為2015年3月10日上午,體檢當天不能吃早餐。
六、注意事項
面試考生不得攜帶通訊設備進入候考地點和考場,已攜帶的交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張珊瑛
聯(lián)系電話:0571-87071809
浙江省氣象局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