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蘇州張家港市人民法院編外輔助人員招錄簡章
來源:張家港人才網(wǎng) 閱讀:616 次 日期:2014-11-11 16: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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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張家港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管理意見》(張政辦〔2012〕9號),市人民法院面向社會招考編外輔助人員28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條件

1、張家港市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具備較豐富的法律專業(yè)知識、熟練的電腦速錄技能、書面記錄技能和從事審判輔助工作所需要的其他業(yè)務技能;

5、雙眼裸視力0.3(標準對數(shù)視力4.5)以上,或者矯正視力1.0(標準對數(shù)視力5.0)以上,無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各種疾病。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9日(周三),8:30-11:00、13:00-16:30。

2、報名地點:張家港市人民法院食堂樓一樓。(由法院東門進)

(二)報名程序

1、報名者根據(jù)本《簡章》公布的招考條件,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其它相關證明材料等。

2、經資格初審,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填寫《報名表》。

3、報名者本人必須到現(xiàn)場報名,本人現(xiàn)場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報名,但本人須于11月20日(周四)上午8:30-11:00到上述報名地點接受視力初檢,初檢合格方可視為完成報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和委托人的有關材料。

4、初審合格并完成報名者于2014年11月24日9:00-11:00、13:30-16:30至張家港市人民法院食堂樓一樓領取《技能測試準考證》。

5、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考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和錄用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三、考試及成績計算

本次招考設技能測試和法律知識筆試兩個環(huán)節(jié)??偝煽儼醇寄軠y試和法律知識筆試分別占60%、40%計算。

(一)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包括看打和聽寫兩個環(huán)節(jié)。

看打測試時間為10分鐘。根據(jù)電腦軟件提示,考生用漢字將一段文字資料內容錄入計算機,并按照規(guī)定的命名方式保存在純文本文檔中。正確率(有效錄入字數(shù)÷標準文本字數(shù)×100%,使用專業(yè)軟件自動計算)即為看打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看打測試僅限使用拼音類輸入法和五筆字型類輸入法,考場將統(tǒng)一提供該兩類常用的輸入法軟件。

聽寫測試時間為10分鐘。現(xiàn)場播放一段語速為70字/分鐘的資料,考生用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將錄音資料內容記錄在指定的記錄紙上。正確率(有效記錄字數(shù)÷標準文本字數(shù)×100%)即為聽寫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技能測試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滿分為100分):

技能測試成績=看打測試成績×50%+聽寫測試成績×50%。

看打測試和聽寫測試分別設合格分數(shù)線.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人選。

(二)法律知識筆試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對我國《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等審判輔助工作常用法律法規(guī)的掌握能力。

進入筆試的考生須在接到通知后的指定時間內到張家港市人民法院政治處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的視為自動放棄,在技能測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筆試設合格分數(shù)線。

四、體檢、政審

在技能測試、法律知識筆試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擬錄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按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實行一次性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合格者,統(tǒng)一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xiàn)缺額時,在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錄用和聘用

經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由招考單位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報名者一旦錄用,須按《錄用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及時報到。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聘用(勞動)合同的,由本人負責與原單位協(xié)商處理。

六、本《簡章》由張家港市人民法院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12-58111213。紀檢監(jiān)督電話:0512-58111217。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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