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切實貫徹落實省委“三個一”要求,不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的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促使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j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的要求,結合實際,經(jīng)縣委研究,報請省、市委組織部同意,決定公開選拔3名科級領導干部,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職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公開選拔職位
1、縣農(nóng)業(yè)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2、縣文體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3、縣廣電局副局長1名(副科級)。
(二)選拔范圍
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干部。
(三)基本條件和資格
報名參加本次公開選拔的人員應當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還應符合所報考職位的要求和資格:
1、縣農(nóng)業(yè)局副局長職位的報考資格和職位要求:(1)工作年限滿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現(xiàn)任科員職務滿1年及以上(事業(yè)單位的報考人員,也應具備與之相當?shù)馁Y格);(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4)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5)身體健康;(6)具有一定的農(nóng)業(yè)農(nóng)村工作經(jīng)歷或農(nóng)業(yè)專業(yè)知識。
2、縣文體局副局長職位的報考資格和職位要求:(1)工作年限滿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現(xiàn)任科員職務滿1年及以上(事業(yè)單位的報考人員,也應具備與之相當?shù)馁Y格);(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4)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5)身體健康;(6)具有文體類專業(yè)或從事體育工作經(jīng)歷。
3、縣廣電局副局長職位的報考資格和職位要求:(1)工作年限滿2年(200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現(xiàn)任科員職務滿1年及以上(事業(yè)單位的報考人員,也應具備與之相當?shù)馁Y格);(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4)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5)女干部;(6)身體健康; (7)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二、基本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時間: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31日。
地點:縣委組織部干部股。
報名人員報名時須填寫《云南省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 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省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紙質(zhì)(16K紙質(zhì))及拷貝電子文檔各一份,報名登記表需經(jīng)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任職通知(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并提交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一份(16K紙質(zhì))。
3. 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規(guī)照片(著正裝、淺灰色底板)5張及照片電子版。
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公開推薦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選所在單位于2010年8月3日前,分別各自組織召開會議對本單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選進行公開推薦。參加會議推薦人員,參照個別提拔擔任科級領導干部推薦人員范圍確定。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選所在單位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審查確定參加報名考試的初步人選。
(三)資格復審
根據(jù)公布的報名條件和資格,縣委組織部將于2010年8月10日前對所確定參加報名考試的初步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經(jīng)資格復審,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公開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shù)不足10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公開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四)筆試
筆試暫定于2010年8月下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筆試以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對履行領導崗位職責所需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的范圍和要求以中央組織部《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jù),由省委組織部公選辦集中命題制卷,評卷由公選辦統(tǒng)一組織,考務安排等工作由縣公選辦牽頭組織。
筆試結束后,筆試結果通知本人。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并在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等相關媒體公布。
(五)面試
面試初定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的范圍和要求以中央組織部《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jù),由省委組織部公選辦集中命題制卷,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zhì)和個性特征等方面與選拔職位的匹配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面試測評要素主要有: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人際溝通能力、決策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應變能力、激勵能力、選拔職位需要的特殊能力、個性特征等,具體測評要素及比例根據(jù)選拔職位要求確定。
面試由縣公選辦統(tǒng)一組織,成立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成績當場向應試人員公布。
考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加權計算,各考場面試答辯全部結束之后,面試人員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及排名,由主考官召集本考場應試人員當場公布。由縣公選辦在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wǎng)等相關媒體公布。
(六)組織考察
根據(jù)考核綜合成績,按照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經(jīng)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新聞媒體公告。
考察工作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由縣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考察結果要進行量化評分,考察組在對每個職位的人選考察結束后,在充分發(fā)揚民主、集體討論的基礎上,對每個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并根據(jù)筆試、面試和考察情況,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和使用建議。
(七)討論決定
縣委組織部根據(jù)考察對象的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在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縣委常委會議討論作出任用決定或者決定提出推薦提名意見。經(jīng)縣委常委會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
對每個職位決定任用的干部和決定推薦提名的人選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xù)或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推薦提名。
(九)辦理任職手續(xù)
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適用試用期制的,實行一年的試用期,期滿后經(jīng)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鎮(zhèn)康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6630176 6630174
監(jiān)督電話:12380
中共鎮(zhèn)康縣委組織部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