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養(yǎng)一批眼界寬、胸襟寬、思路寬,學歷層次高、專業(yè)技能精、領導能力強的黨政干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進一步優(yōu)化我縣干部隊伍結構,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縣委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拔6名副科級領導干部?,F(xiàn)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職位要求和范圍
(一)職位及要求
1、縣編辦副主任1名
職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質好,熟悉組織人事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精神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
2、團縣委副書記1名
職位要求:有文體方面特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思想活躍,有開拓精神,有一定組織協(xié)調能力,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團員或中共黨員。
3、振太鄉(xiāng)副鄉(xiāng)長1名
職位要求:熟悉農村基層工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精神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善于調查研究,作風深入扎實;密切聯(lián)系群眾,有做好新形勢下群眾工作和處理復雜矛盾的經驗和能力。
4、縣殘聯(lián)副理事長1名
職位要求:熟悉殘疾人優(yōu)惠政策和相關法規(guī),有敬業(yè)精神和奉獻精神,有一定的行政協(xié)調能力。
5、縣畜牧局副局長1名
職位要求:畜牧獸醫(yī)專業(yè)畢業(yè)或有從事畜牧獸醫(yī)工作經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精神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善于調查研究,作風深入扎實,有處理復雜矛盾、突發(fā)事件的經驗和能力。
6、縣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1名
職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質好,能牢固樹立正確政績觀;熟悉老齡工作業(yè)務法規(guī),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開拓精神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良好的服務意識,熱愛老齡工作。
(二)選拔范圍
在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國有企業(yè)(不含上級駐鎮(zhèn)沅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基本條件、資格和職位要求的干部中公開選拔。
二、基本條件和資格
本次公開選拔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的基本條件,符合報考職位的職位要求,并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任科員滿兩年(2008年6月30日前任科員)或有三年以上工作經歷(2007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報考團縣委副書記的可破格,但必須任科員滿一年(2009年6月30日前任科員)或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2008年6月30日以前參加工作)。
2、具有大學??埔陨蠈W歷。
3、身心健康,年齡在35歲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團縣委副書記的年齡在26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縣屬國有企事業(yè)單位的干部報名,也應具備與之相當?shù)馁Y格。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點設在縣委組織部干部科,報名時間為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7月31日。每人只能根據公布的職位和相應條件,選擇一個職位填報。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填寫《云南省2010年公開選拔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在云南網上下載),并提供以下材料:
1、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2、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戶口冊原件及復印件;
4、本人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在個人報名的基礎上,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資格初審。報名者須如實申報和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shù)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獲準參加筆試的人數(shù)不足10人的職位,該職位不再進行公開選拔,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公開選拔的職位。
四、選拔程序
1、筆試。筆試時間定于8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筆試以《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選拔職位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有關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領導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筆試按職位類別進行,筆試由省公選辦統(tǒng)一組織。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經匯總后在縣級媒體統(tǒng)一公布。公布選拔職位面試人選及其筆試成績。
2、面試。面試定于9月下旬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領導能力素質和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突出檢測應試者解決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履職能力。
面試小組由領導干部、專家、組織人事干部和“兩代表一委員”組成。同時邀請部分干部群眾代表旁聽。
筆試與面試成績按各占50%加權重計算考試綜合成績。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按考察人選與選拔職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每個職位的考察人選。考察前對考察人選進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在縣級媒體公告。
(二)組織考察
考察工作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考察結果進行量化評分,并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分別占40%和60%的權重比例,提出該職位人選的排名順序。
(三)討論決定,辦理任職手續(xù)
根據考試、考察情況和具體職位要求,由縣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各職位的擬任人選建議方案,報縣委常委會討論作出任用決定。
根據中央《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guī)定》,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按規(guī)定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
公示后,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用問題的人選,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xù),并在鎮(zhèn)沅電視臺和《鎮(zhèn)沅信息網》公布選拔結果。
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間按規(guī)定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一般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
五、有關要求
(一)本次公開選拔,是加強公開選拔工作宏觀管理的一項重要舉措,是完善公開選拔辦法的一項新的嘗試。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做好宣傳動員工作,使選拔范圍內符合職位要求和具備基本資格條件的同志都能以組織推薦或個人自薦方式積極報名參與;符合條件的副科級后備干部必須參加報考。
(二)各單位及時做好宣傳發(fā)動,創(chuàng)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安排好報考人員的工作,為他們提供充裕的復習時間。
聯(lián)系電話:5816292
聯(lián)系人:陳明
中共鎮(zhèn)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縣委組織部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