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賢網網校上線了!
網校開發(fā)及擁有的課件范圍涉及公務員、財會類、外語類、外貿類、學歷類、
職業(yè)資格類、計算機類、建筑工程類、等9大類考試的在線網絡培訓輔導。
為加強縣城中小學及邊陽中學教師隊伍建設,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因第一輪遴選空缺職位較多,選進教師不能基本滿足縣城學校教師需求及解決邊陽中學教師緊缺狀況,根據(jù)《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干部工作的通知》(羅組通[2011]54號)等文件精神及相關規(guī)定,經縣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羅甸縣教育局現(xiàn)面向全縣教育系統(tǒng)在編教師舉行第二輪遴選教師工作,為做好第二輪遴選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原則和程序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洹⒐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遴選工作按照制定方案、發(fā)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二、遴選職位
2014年羅甸縣教育局第二輪遴選中小學教師61名。其中:初中25名(含邊陽中學9名),小學36名。具體遴選職位詳見《2014年羅甸縣教育局第二輪遴選中小學教師職位表》(附件1)。
三、遴選范圍:
1.中學職位面向全縣初中二、三類學校在編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2.小學職位面向全縣三類及以上小學在編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四、報考條件
1.綜合條件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yè);
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等次;
④報考縣城學校教師職位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含當日)前在羅甸教育系統(tǒng)工作滿三年及以上。
⑤報考中學職位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職位須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⑥報考人只能報考一個與本學年度任教學段(借調、選派到縣教育局機關或其他單位的人員除外)相一致的職位,且教師資格證與所報職位相符。
2.專業(yè)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綜合條件外,須符合下列專業(yè)條件之一方能報考。
①報考中學考試科目教師職位:報考語文、英語學科職位人員本學年度語文、英語學科教學實績名列全縣同類同級同科前十位,且兼任其它學科無末三位;報考其它考試學科職位人員本學年度教學實績無末三位的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②報考縣城小學考試科目教師職位: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名列三類及以上學校同類同級同科前五位,且兼任其它學科無末三位的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③報考縣城學校非考試學科教師職位:要求專業(yè)對口,在三類及以上學校任教,且所兼任的其他學科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同類同級同科中無末三位的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④羅甸教育系統(tǒng)選派或借調到羅甸縣城學校學習、任教的教育系統(tǒng)在編人員,所任教學科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同類同級同科無末三位的可參加相應學段職位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遴選。
⑤羅甸教育系統(tǒng)借調或選派到羅甸縣教育局機關、羅甸縣其他單位工作、學習的在編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可參加相應學段遴選(借調到教育系統(tǒng)以外單位工作的人員由借用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保證錄取后必須到相應錄取單位工作,否則不予報考)。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在試用期、服務期內的人員、工勤人員;
②2013年以來被組織行文處分的人員(含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③編制在縣城事業(yè)單位的;
④其他經縣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為不得參加遴選的。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8月26-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羅甸第一中學慈濟樓二樓。
3.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報考人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認真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其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本人承擔責任。
4.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縣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照《遴選簡章》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經初審合格的,可參加考試,對初審不合格的,說明情況,取消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在遴選工作各個環(huán)節(jié)凡發(fā)現(xiàn)有資格不合格、弄虛作假或有其它違法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六、遴選方式
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荚嚂r間為兩個小時,考試內
容為新課程改革、師德師風、教育學、心理學等教育公共基礎知識。
七、考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說明
1.考試時間:2014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點。
2.地點:羅甸民族中學。
3.考試不發(fā)放準考證。參考人員務必于考試當日上午8:45前進入考場,9:00開考,9:15后一律不準進入考場,取消考試資格,開考30分鐘后方能交卷離場。參考人員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或戶口薄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4.考試中有違紀違規(guī)的,取消考試資格,成績以零分記。
5.此次遴選不設開考比例,凡有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開考。
6.本次考試設置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以本職位的平均分下浮10分作為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下浮10分后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不得低于30分,否則以30分為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在成績公告中公布。
7.根據(jù)職位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情況確定“擇崗或擬調”入圍人員數(shù)。符合條件報名并參加考試人數(shù)多于或等于職位數(shù)時按職位數(shù)確定入圍人員數(shù);符合條件報名人數(shù)少于職位數(shù)時按報名人數(shù)確定入圍人員數(shù)。
8.入圍人員若放棄擇崗或擬調資格的,今后三年內不得參加教育系統(tǒng)舉行的各種遴選。
八、公示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入圍人員數(shù)1:1比例確定“擇崗或擬調”入圍人員名單(入圍人員考試成績須達到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否則不予入圍),入圍人選名單與全體考生考試成績一并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凡入圍人員被舉報并經查實有不符合條件及其他嚴重問題的,取消遴選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相應減少遴選職位數(shù);入圍人員放棄遴選資格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相應減少遴選職位數(shù)。
九、審批調動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公示無不良反映的,按規(guī)定程序報縣組織、人
事部門研究審批,辦理調動手續(xù)。辦理調動前必須簽訂承諾書,若因教師資格、職稱、學歷等不完全相一致,導致影響今后晉級、職稱評聘等,責任自負。入選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十、紀律監(jiān)督
本次遴選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全程監(jiān)督。
工作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肅工作紀律,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參考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遴選資格,不得在考試中違反紀律,否則取消資格并嚴肅處理。未盡事宜,由縣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咨詢電話:0854-7619639(羅甸縣教育局)
0854-7621132(羅甸縣人社局)
監(jiān)督電話:0854-7612508(羅甸縣監(jiān)察局)
羅甸縣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8月23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2014年羅甸縣教育局第二輪遴選教師報名表.doc》來源于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最近更新201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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