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字體族科
語法: font-family: [[<族科名稱> | <種類族科>],]* [<族科名稱> | <種類族科>] 允許值: <族科名稱> 任意字體族科名稱都可以使用 <種類族科>
serif (e.g., Times) sans-serif (e.g., Arial or Helvetica) cursive (e.g., Zapf-Chancery) fantasy (e.g., Western) monospace (e.g., Courier) 初始值: 由瀏覽器決定 適用于: 所有對象 向下兼容: 是
字體族科聲明的例子如下:
P { font-family: New Century Schoolbook, Times, serif } 留意頭兩個賦值指定了字體的類型: New Century Schoolbook和Times??墒牵驗樗鼈儍烧叨际莝erif字體,字體族科的種類作為后備列了出來,以防系統(tǒng)沒有兩者但有另一個serif合資格的字體。
字體族科可以用一個指定的的字體名或一個種類的字體族科。很明顯,定義一個指定的字體名不會比定義一個種類的字體族科合適。多個族科的賦值是可以使用的,而如果確定了一個指定的字體賦值,就應(yīng)該有一個種類族科名隨后,以防第一個選擇不存在。
任何包含空格的字體名都必須用單引號或雙引號引住。
字體族科也可以用字體屬性給出。
2.字體風(fēng)格
語法: font-style: <值> 允許值: normal | italic | oblique 初始值: normal 適用于: 所有對象 向下兼容: 是
字體風(fēng)格屬性以三個方法的其中一個來定義顯示的字體: normal (普通),italic (斜體) 或oblique (傾斜)。
樣式表的字體風(fēng)格聲明例子如下:
H1 { font-style: oblique } P { font-style: normal }
3.字體變形
語法: font-variant: <值> 允許值: normal | small-caps 初始值: normal 適用于: 所有對象 向下兼容: 是
字體變形屬性決定了字體的顯示是normal (普通) 還是small-caps (小型大寫字母)。當(dāng)文字中所有字母都是大寫的時候,小型大寫字母(值)會顯示比小寫字母稍大的大寫字符。稍后版本的CSS將會支持附加的變形,如收縮、擴(kuò)張、小寫數(shù)碼或其它自定義的變形。
字體變形的定義例子如下:
SPAN { font-variant: small-caps }
4.字體加粗
語法: font-weight: <值> 允許值: normal | bold | bolder | lighter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初始值: normal 適用于: 所有對象 向下兼容: 是
字體加粗屬性用作說明字體的加粗。當(dāng)其它值絕對時,bolder和lighter值將相對地成比例增長。
注意: 因為不是所有的字體都有九個有效的加粗顯示,一些加粗的會在指定下組合。如果指定的加粗無效,會按以下原則選擇: 500 會被 400代替,反之亦是 100-300 會被指定為下一較細(xì)的加粗,如果有的話,否則就是下一較粗的加粗 600-900 會被指定為下一較粗的加粗,如果有的話,否則就是下一較細(xì)的加粗
一些字體加粗的定義例子如下:
H1 { font-weight: 800 } P { font-weight: normal }
5.字體大小
語法: font-size: <絕對大小> | <相對大小> | <長度> | <百分比> 允許值: <絕對大小> xx-small | x-small | small | medium | large | x-large | xx-large <相對大小> larger | smaller <長度> <百分比> (in relation to parent element)
初始值: medium 適用于: 所有對象 向下兼容: 是
字體大小屬性用作修改字體顯示的大小。絕對長度(使用的單位為pt-像素和in-英寸) 需要謹(jǐn)慎地考慮到其適應(yīng)不同瀏覽環(huán)境時的弱點。對于一個用戶來說,絕對長度的字體很有可能會很大,或很小。
一些大小指定的定義如下:
H1 { font-size: large } P { font-size: 12pt } LI { font-size: 90% } STRONG { font-size: larger }
網(wǎng)頁制作者需要清楚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3.x 會錯誤地將em 和ex單位當(dāng)作像素,這很可能會令到使用了這些單位的文本不可讀。瀏覽器還會錯誤地將百分比值視為相對于選中部分的缺省字體大小,而不是上級元素的字體大小。這種做法像 H1 { font-size: 200% } 這是危險的,其大小將被視為IE的一級標(biāo)題的缺省字體大小的兩倍,而不是兩倍于上級元素的字體大小。在這種情況中,BODY 通常會被視為上級元素,而且很可能定義一個medium的字體大小,然而,在IE中一級標(biāo)題的缺省字體大小可能被認(rèn)為是xx-large。
注意到了這些錯誤后,網(wǎng)頁制作者在使用字體大小屬性時,應(yīng)該小心使用百分比的值,而且應(yīng)該盡量避免使用em和ex這兩個單位。
6.字體
語法: font: <值> 允許值: [ <字體風(fēng)格> || <字體變形> || <字體加粗> ]? <字體大小> [ / <行高> ]? <字體族科> 初始值: 未定義 適用于: 所有對象 向下兼容: 是
字體屬性用作不同字體屬性的略寫,特別是行高。例如, P { font: italic bold 12pt/14pt Times, serif } 指定該段為bold(粗體)和italic(斜體)Times或serif字體,12點大小,行高為14點。
更多信息請查看IT技術(shù)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