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縣城中小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充實局機關工作人員及縣城學校教師力量,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jù)《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縣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遴選干部工作的通知》(羅組通[2011]54號)等文件精神及相關規(guī)定,現(xiàn)面向全縣事業(yè)單位遴選教育局機關工作人員及縣城學校教師,為做好此次遴選工作,制定本簡章。
一、遴選原則和程序
遴選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選拔工作按照制定方案、發(fā)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二、遴選職位
2014年羅甸縣教育局機關及縣城中小學公開遴選管理人員及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125名。其中:高中8名,職校4名,初中33名,小學53名,幼兒園14名,縣教育研究室教研員5名,局機關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8名。具體遴選職位詳見《2014年縣教育局機關及縣城學校遴選教師職位表》(附件1)。
三、遴選范圍:
1.縣城各中小學、幼兒園職位:面向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專業(yè)技術人員報考。
2.縣教育研究室教研員職位:全縣各級各類在編中學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報考。
3.縣教育局機關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職位:全縣在編在冊財政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人員報考。
四、報考條件
1.綜合條件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yè);
②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等次;
④報考縣城學校教師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前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滿三年以上;報考縣教育局機關管理人員、教研員職位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前工作滿三年以上。
⑤報考人只能報考一個與教師資格證(全日制學前教育專業(yè)教師及現(xiàn)在幼兒園任教無幼兒教師資格證的可報考幼兒園職位,但兩年內必須取得幼兒教師資格,否則返回原單位工作)、職稱、任教學段對應的職位。
2.專業(yè)條件
①報考高中教師職位:本科及以上學歷;任教高中的在同級同科同類班級中本年度教學實績名列前五位的;非高中任課教師教學實績名列同類同級同科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前三位的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②報考縣城初中教師職位: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學實績名列同類同級同科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前三位(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前五位)的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③報考縣職校教師職位: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以外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證的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④報考縣城小學教師職位:大專及以上學歷,教學實績名列二類及以上學校同類同級同科本學年度教學實績前三位(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前五位)的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⑤報考縣城幼兒園教師職位:要求專業(yè)對口(現(xiàn)在幼兒園任教的除外),表現(xiàn)良好(由學校出具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的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⑥報考縣城學校非考試學科教師職位:要求專業(yè)對口,小學教師要在二類及以上學校任教,表現(xiàn)良好(由學校出具現(xiàn)實表現(xiàn)證明)的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⑦報考縣教育研究室教研員職位:要求專業(yè)對口,本科及以上學歷,現(xiàn)任縣級及以上中學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中學壹級及以上職稱的在編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
⑧選派到縣城學校學習或借調到縣城中小學任教的在編人員可參加相應學段職位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遴選。
⑨借調或選派到局機關工作、學習的在編人員可參加相應學段教育系列專業(yè)技術人員遴選。
⑩報考縣教育局機關事業(yè)單位管理職位: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截止2014年9月30日前工作滿三年的縣內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①在試用期、服務期內的人員,工勤人員;
②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有違紀行為被組織行文處分且處分未解除的;
③編制在縣城事業(yè)單位的(報考局機關管理人員、教研員職位的除外);
④所任教學科本學年度教學實績?yōu)橥愅壨疲ǜ咧薪處熉毼粸橥壨仆惏嗉墸┠┤唬ê箶?shù)第三位)的。
五、遴選方式
1.高中、職校、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教研員等職位:采取試教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每位考生自行準備與自己所報考職位相應的學段學科現(xiàn)行教材內容進行試教,試教時間在10分鐘內。
2.縣教育局機關管理職位工作人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以百分制計分,答題時間在10分鐘內,試題為相關教育教學管理內容。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8月15日8:30-18:00。
2.報名地點:羅甸第一中學慈濟樓一樓;
3.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位報考人只能報考一個與自己任教學段、職稱、教師資格相應職位。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認真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其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本人承擔責任;
4.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遴選職位數(shù)原則上應達2︰1才能開考。特殊、稀缺專業(yè)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報經縣遴選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5.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校教師職位的同時要提供其他相應執(zhí)業(yè)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骨干教師或學科帶頭人聘書。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遴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照報考條件和《遴選簡章》對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經審查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對審查不合格的,說明情況,取消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遴選工作,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并通報批評。
七、考試時間、地點
1.考試時間:2014年8月17日上午9:00點;
2.地點:羅甸民族中學
3.考試不發(fā)放準考證。參考人員務必于考試當日上午8:00前到候考室集中,不按要求到場的參考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參考人員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方能進入候考室參加考試。
八、公示
1.考試結束,以考試成績按1:1比例從高到低確定擬調考察對象,并進行為期三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不符合條件及其他嚴重問題的,取消遴選資格,按成績依次遞補。
九、審批調動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遴選人員經公示無不良反映的,按規(guī)定程序報縣組織、人事部門研究審批,辦理調動手續(xù),辦理調動前必須簽訂承諾書。入選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十、紀律監(jiān)督
本次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組織、人事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全程監(jiān)督。工作中,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肅工作紀律,按照政策規(guī)定、條件標準、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參考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遴選資格,不得在考試中違反紀律,否則取消資格并嚴肅處理。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854-7619639(羅甸縣教育局)
監(jiān)督電話:0854-7612508(羅甸縣監(jiān)察局)
0854-7621132(羅甸縣人社局)
附件:1.羅甸縣2014年教育局機關及縣城學校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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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甸縣2014年教育系統(tǒng)遴選報名表》來源于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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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甸縣遴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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