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價值archivalvalue
檔案價值是指檔案這一客體對從事社會實踐活動的主體所具有的憑證和情報作用,而表現出來的有用性及有用程度。其中的主體是指從事社會實踐活動,以各種方式和手段認識改造世界的人(個體、團體、人類、社會),客體則是主體進行的社會實踐活動所指向和把握的客觀對象。承載知識、信息的檔案——客體,也只有與主體的需要發(fā)生關系才能產生或表現出價值。主、客體之間是一種滿足與被滿足、需求與被需求的關系。如果檔案館保存的檔案根本不被機關、社會需求和利用,就談不上有什么價值,管理檔案的一系列活動也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反之,如果檔案館的檔案被機關或社會廣泛利用,并能滿足各方面的需要,就體現出價值。由于檔案價值是指主體與客體的關系,因而決定了檔案這一客觀物是檔案價值的物質承載者,它只有進入社會和人的活動領域,為人所共識,并同人的實際需要相聯系,相統一時,才使檔案及其屬性進入價值化過程,與人的需要構成價值關系。故檔案的價值不是單方面決定的,而是相互作用的產物,即取決于檔案的客體屬性和主體的需要這兩方面的統一,二者缺一不可。據此,所謂檔案的價值實為檔案的使用價值,就是檔案這一客觀存在物對人們所具有的實用性或有益性及有用程度。
此外,關于檔案價值的定義還存在著其他的不同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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