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2013年藝術類招生簡章
來源:首都師范大學網(wǎng) 閱讀:1220 次 日期:2014-04-21 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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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承擔為北京市和全國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素質高、適應能力強的音樂、舞蹈、錄音藝術專門人才的任務。學院下設七個系,分別為:音樂教育系、理論作曲指揮系、鋼琴系、聲樂系、器樂系、舞蹈系和音樂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學院擁有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音樂與舞蹈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藝術碩士學位授權點與學科教學論(舞蹈)碩士學位授權點。

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于2001年被教育部批準為“國家體育與藝術師資培養(yǎng)培訓基地”;2007年被教育部、財政部聯(lián)合批準為國家級“21世紀音樂教育人才培養(yǎng)模式創(chuàng)新實驗區(qū)”。音樂學被評為北京市重點學科、北京市“211工程”重點建設學科。學院擁有《鋼琴》、《音樂教育學》兩門國家精品課程,并承擔了北京市和教育部、文化部的多項重點科研課題,曾獲國家級和北京市音樂、舞蹈創(chuàng)作“金鐘獎”、“華表獎”、“文華獎”、“桃李杯獎”等多項大獎。學院師資隊伍雄厚,許多教師是社會上有相當影響的音樂家和學者,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25名,擁有一批有相當學術潛力的青年教師。學院為學生學習提供了優(yōu)良的教學設施,包括臺式及立式鋼琴、各種樂器、琴房、多媒體音樂教室、標準舞蹈教室、合唱排練室、樂隊排練室、多媒體電腦音樂教室、多功能音樂教室、數(shù)碼鋼琴教室、專業(yè)視聽欣賞室、數(shù)字化音樂實驗室以及專業(yè)音樂廳等。學院現(xiàn)藏有音樂書籍、樂譜和文獻資料60000余冊,音響、音像資料15000余盤(張)。

一、音樂學院2013年本科招生計劃

專業(yè)名稱 學制 招生人數(shù) 招生地區(qū) 學費
音樂學 師范 四年制 40人 全國 免收學費
作曲、指揮及表演 四年制 40人 全國 8000元/學年
錄音藝術 四年制 15人 全國 10000元/學年
舞蹈學 四年制 35人 全國 8000元/學年

注:1.音樂學(師范)與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方向之間不得兼報;

2.音樂學各方向與錄音藝術專業(yè)之間可以兼報;

3.器樂只招收中西管弦樂隊常設樂器與手風琴。

4.音樂學(表演):聲樂表演、器樂表演、鋼琴表演

二、報考條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13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

2.音樂學(師范)專業(yè)要求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口吃;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yè)要求形象好,身材勻稱;舞蹈學專業(yè)要求形象、形體符合舞蹈專業(yè)本科培養(yǎng)條件,該專業(yè)要求考生身高: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以上。

三、考試時間、地點

專業(yè)名稱 一試時間 二試時間 三試時間
音樂學(師范) 2月22日上午開始 2月24日下午開始 另行通知
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 2月22日上午開始 2月24日下午開始 另行通知
錄音藝術 2月22日下午開始 2月24日下午開始 另行通知
舞蹈學 3月2日上午開始 另行通知 另行通知

說明:音樂學院不在京外設置考點。

各專業(yè)考試地點均在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具體考場及考試時間見準考證。

四、報名辦法

1.報考音樂學院各專業(yè)的考生,須登陸首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bkzs.cnu.edu.cn),進行網(wǎng)上報名和網(wǎng)上交費。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和現(xiàn)場交費。

報考音樂學和錄音藝術的考生于2013年1月15日—2月15日期間,網(wǎng)上報名并交費。

報考舞蹈學的考生于2013年1月15日—2月25日期間,網(wǎng)上報名并交費。

2.網(wǎng)上報名須按照系統(tǒng)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信息。其中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應與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戶籍證明上的信息一致。

3.網(wǎng)上報名須上傳電子照片。照片須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證件照,詳細技術要求參照《首都師范大學2013年網(wǎng)上報名電子照片技術要求》執(zhí)行。

4.考生網(wǎng)上交費成功后,報考音樂學和錄音藝術的考生于2013年2月18日之后自行打印準考證;報考舞蹈學的考生于2013年2月28日之后自行打印準考證。

5.考試收費:一試100元,二試、三試80元。考生須通過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一試交費,一試不接受現(xiàn)場交費。二試、三試收費在一試、二試結束并出榜后現(xiàn)場收取,收費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網(wǎng)上交費視為考生已確認所有報名信息無誤。交費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不可取消報名,費用不退。

6.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二代證)(身份證丟失可用戶籍證明代替,證明上務必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蓋當?shù)嘏沙鏊拢?/P>

7.港、澳、臺地區(qū)及華僑考生的文化考試請咨詢港、澳、臺聯(lián)合招生辦公室,按有關規(guī)定參加文化課考試。專業(yè)考試報名、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試內(nèi)容和方法與大陸考生相同。專業(yè)考核及錄取原則參照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

8.考生需留下考試期間有效的聯(lián)系電話。

五、專業(yè)考試

音樂學(師范)專業(yè)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一試(專業(yè)初試):100分

包括:1.聲樂,占50%;2.鋼琴或器樂,占50%。

◆聲樂:自選歌曲一首,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可自帶伴奏;考生如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tǒng)一安排伴奏。

◆鋼琴:自選練習曲一首,要求背譜。

◆器樂:自選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二)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包括:1.視唱練耳:聽辨音,占40%;視唱,占40%。2.樂理,占20%。

◆聽辨音(筆試):聽記旋律音程、和聲音程、和弦、節(jié)奏、旋律等。

◆視唱(面試):限五線譜??荚図椖繛樾梢暢⑿赡3?、節(jié)奏模仿。

◆樂理(筆試):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強、五線譜記譜法、基本節(jié)拍節(jié)奏、調式等基本概念;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常用記號等。

(三)三試(專業(yè)復試):100分。

包括:1.聲樂,占48%;2.鋼琴或器樂,占48%;3.綜合素質,占4%。

◆聲樂:自選歌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可自帶伴奏;考生如無伴奏,三試報名時,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tǒng)一安排伴奏。

◆鋼琴:

1.基本練習:兩升兩降以內(nèi)大小調音階、三和弦琶音(雙手四個八度同方向);

2.自選練習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曲目)。

3.自選樂曲一首。

以上考試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

民族樂器:樂曲兩首,要求背譜(可重復一試曲目)。

西洋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樂曲)。

◆綜合素質:1.朗誦,占20%;2.第二樂器,占40%;3.舞蹈基礎,占40%。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三試成績均計入最終專業(yè)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二試成績占專業(yè)總成績的30%,三試成績占專業(yè)總成績的70%。

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yè)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一試(專業(yè)初試):100分。

◆聲樂:歌曲一首,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可自帶伴奏;考生如無伴奏,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tǒng)一安排伴奏。

◆鋼琴:

1.練習曲一首,占50%;

2.復調作品一首(限選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鋼琴曲集》),占50%。

以上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

民族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要求背譜。

西洋樂器: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

◆作曲:1.和聲基礎,占50%;2.聲樂曲寫作,占50%。(均為筆試)

◆指揮:1.和聲基礎,占50%;2.將樂隊總譜改寫為鋼琴縮譜,占50%。(均為筆試)

(二)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聽辨音(筆試),占40%。

◆視唱(面試),占40%。

◆樂理(筆試),占20%。

該項考試內(nèi)容同音樂學(師范)專業(yè)。

(三)三試(專業(yè)復試):100分。

◆聲樂:歌曲兩首(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帶,考生可自帶伴奏;考生如無伴奏,三試報名時,可向音樂學院鋼琴伴奏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線譜原調歌譜復印件,由鋼琴伴奏組統(tǒng)一安排伴奏。

◆鋼琴:1.四升四降以內(nèi)大小調音階、三和弦、屬七和弦、減七和弦琶音(雙手四個八度同方向),占5%。

2.練習曲一首(可重復一試曲目),占30%。

3.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占40%。

4.樂曲一首,占25%。

以上一律要求背譜。

◆器樂:

民族樂器:樂曲兩首(不可重復一試曲目),要求背譜。

西洋樂器:樂曲兩首(不可重復一試曲目)。

◆作曲:

1.筆試,占50%:鋼琴曲寫作。

2.面試,占50%:①鋼琴演奏(練習曲或樂曲一首);②民歌演唱;③讀譜和試奏;④即興演奏。

◆指揮:

1.指揮,占50%:雙鋼琴代替合唱隊或樂隊??忌枳詭О樽嗪蜆非撉倏s譜,需準備總譜三份。合唱指揮準備一首合唱作品,樂隊指揮準備一首樂隊作品。

2.面試,占50%:①音樂技能:鋼琴演奏、器樂演奏或聲樂演唱(任選一項);②樂隊總譜或合唱譜試奏;③即興演奏;④聽音能力測試。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成績不帶入三試,三試成績?yōu)樽罱K專業(yè)成績。

舞蹈學專業(yè)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一試、二試和三試成績各為100分。

一試:

1.形象與條件測試(20分);2.表現(xiàn)力測試(2分鐘以內(nèi)劇目表現(xiàn))(80分)。

二試:

舞蹈技能技巧組合(自選一舞種技巧,1.5分鐘以內(nèi)完成)(100分)。

三試:

1.模仿(30分);

2.即興(40分);

3.劇目表現(xiàn)(可重復一試內(nèi)容)(30分)。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二試合格者方可進入三試,一試、二試成績不帶入三試,三試成績?yōu)樽罱K專業(yè)成績。

錄音藝術專業(yè)

考試分一試、二試和三試。

一試(專業(yè)初試):100分。音樂聲學基礎知識與音樂錄音作品分析。

二試(視唱練耳、樂理):100分。

◆聽辨音(筆試),占40%。

◆視唱(面試),占40%。

◆樂理(筆試),占20%。

該項考試內(nèi)容同音樂學(師范)專業(yè)。

三試(專業(yè)復試):100分。

1.音樂技能,占80%:①器樂(含鋼琴):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②聲樂:中、外聲樂作品各一首??忌稍冖佗陧椫腥芜x一項。

2.音樂錄音基本素質面試,占20%。

一試通過者方可進入二試。一試、二試、三試成績均計入專業(yè)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一試成績占專業(yè)總成績的30%,二試成績占專業(yè)總成績的20%,三試成績占專業(yè)總成績的50%。

六、錄取原則

1.2013年凡組織藝術類專業(yè)聯(lián)考的省市,考生必須參加本?。ㄗ灾螀^(qū)、直轄市)聯(lián)考且成績合格者,方可按我校錄取原則參加錄取。

2.首都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只錄取參加我校音樂、舞蹈、錄音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并且專業(yè)成績合格的考生。

3.根據(jù)教育部2013年關于藝術類招生的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將在藝術類專業(yè)考試結束后根據(jù)考生藝術專業(yè)考試合格情況,分別編制北京和京外分省計劃。

4.我校音樂學院各專業(yè)參加各省藝術類提前批次錄取,文理兼收,同等對待。

5.音樂學(師范)、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yè)統(tǒng)一按音樂學錄取。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以上兩個專業(yè)方向在志愿一欄只填寫音樂學。

6.考生在參加我校專業(yè)考試時要根據(jù)自己的意愿,認真填寫專業(yè)志愿和是否服從調劑信息,以此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jù)。

7.錄取時,學校對考生文化課、專業(yè)課考試成績及政審、體檢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原則上只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原則上只錄取第一順次的考生。

8.各專業(yè)錄取方法:

①音樂學(師范)專業(yè):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專業(yè)考試成績(按滿分750分折合后再計算)占40%,文化課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兩項相加計算綜合分,按綜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②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yè):在文化課成績過線(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專業(yè)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③舞蹈學專業(yè):同音樂學(作曲、指揮及表演)專業(yè)。

④錄音藝術專業(yè):同音樂學(師范)專業(yè)。

9.對各專業(yè)方向專業(yè)成績特別優(yōu)秀的考生,經(jīng)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文化課成績(不得低于各省市藝術類最低控制線)錄取。

10.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jù)國家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現(xiàn)象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七、其它說明

1.首都師范大學藝術類專業(yè)招生考試成績在2013年4月8日以后,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統(tǒng)一發(fā)布,考生可憑姓名和身份證號在首都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上查詢結果。學校將考試合格名單報送各?。ㄗ灾螀^(qū)、直轄市)高招辦,不再向考生寄發(fā)合格證。

2.畢業(yè)分配:執(zhí)行北京市當年的就業(yè)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

4.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八、聯(lián)系方式及乘車路線

首都師范大學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105號

郵政編碼:100048

本科招生網(wǎng):http://bkzs.cnu.edu.cn

聯(lián)系電話:010-68902389(音樂學院)/010-68902995(招生辦公室)

微博:

人民網(wǎng):t.people.com.cn/cnuzhaoban

新浪:weibo.cn/shoushida

搜狐:cnuzhaoban.t.sohu.com

騰訊:t.qq.com/cnuzsb

乘車路線:

花園橋南:944,968,特8外,運通103,運通201,374,394,437,74,967,701,617,

653,658,77,運通108,323,27,392,620,693,86

花園橋北:394,74,77,118,特8內(nèi),323,323快,300

花園橋東:61,701,27,392,86

紫竹橋南:74,394,968,特8外,運通103,運通201,374,473,944,118,617,658,

77,108,323,620

地鐵:6號線花園橋站

更多信息請查看美院專業(yè)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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