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職工:
根據(jù)《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重慶教育委員會關于關于開展2014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2014】2號),現(xiàn)就2014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高等學校在職和擬聘的教學人員(已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除外),暫不受理社會人員的申請。
二、認定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學歷。持有國外學歷的,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
(三)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新修訂的〈重慶市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渝教人〔2010〕51號)的要求,體檢合格;
(四)具有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合格證書;
(五)教育教學基本素質(zhì)和能力合格;
(六)按照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的規(guī)定,普通話具有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師職務或博士學位者可免測普通話。
三、認定時間
網(wǎng)上報名和現(xiàn)場確認時間:3月10-20日,現(xiàn)場確認地點:學院人事處215辦公室,并提交相關材料原件。(請申請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報名和確認,過時系統(tǒng)自動關網(wǎng))
四、認定程序
按照《重慶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程序》執(zhí)行,詳見重慶市教師資格網(wǎng)(www.jszg.cq.cn)。
五、提交材料
申請人提交材料時間:3月28日-4月7日,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4雙面打??;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3. 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鑒定材料;
4.崗前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可以不提交此項材料) ;
6.身份證復印件;
7.體檢表原件(人事處下載專區(qū)下載);
8.小二寸正面免冠登記照一張,規(guī)格為48×33mm,文件格式為JPG,文件小于19kb。背景為紅底或藍底,清晰可辨,必須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上張貼的照片和網(wǎng)上提交的電子照片同底(照片必須為沖洗照片,電腦打印照片清晰度不符合要求,側面照、藝術照不符合要求,要求露出額頭、耳朵,女士不能戴項鏈、耳環(huán)等)。
聯(lián)系人:梁春松
聯(lián)系電話:49835824
人事處
2014年2月27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重慶市教師資格證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