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關(guān)于開展人民陪審員增補工作的通知》精神,景泰縣人民法院決定向社會公開增補人民陪審員,現(xiàn)就相關(guān)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補的人數(shù)
公開增補景泰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45名。
二、增補的條件和資格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年滿二十三周歲,熱愛人民陪審員工作,并能保證有相應(yīng)的參加審理案件的時間,具有景泰縣戶籍或以景泰縣為經(jīng)常居住地;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身體健康;
5、一般應(yīng)具有大學??埔陨衔幕潭取τ谀挲g較大,群眾威信較高、善于做群眾工作的公民,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文化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
下列人員不得擔任人民陪審員: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guān)、國家安全機關(guān)、司法行政機關(guān)的工作人員、執(zhí)業(yè)律師和基層法律工作者等人員;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
3、因嚴重違紀被開除公職或解除勞動合同關(guān)系的人員;
4、已在其他基層人民法院擔任人民陪審員的人員。
三、增補的程序、步驟
1、申請、推薦。符合條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戶籍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基層組織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以書面形式向景泰縣人民法院進行民主推薦,也可以本人向景泰縣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
2、資格審查與審核。對申請和推薦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公民,由景泰縣人民法院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對初步確定的人民陪審員人選名單及《人民陪審員申請表》或《人民陪審員推薦表》送縣司法局征求意見后,報市中院審核。
3、組織考察。景泰縣人民法院對擬增補人民陪審員的思想品德、工作實績、工作態(tài)度、紀律作風等進行實地考察,并廣泛征求所在基層組織、周圍群眾以及縣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的意見
4、提請任命。經(jīng)審核、考察合格的人民陪審員人選,由縣人民法院院長提請縣人大常委會任命。
人民陪審員每屆任期為五年。
縣人民法院將人民陪審員任命決定書面通知人民陪審員本人及有關(guān)單位、基層組織,并將任命名單抄送縣司法局,同時向社會公告。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相關(guān)材料
推薦與申請時間:自2013年9月27日至10月30日
報名地點:景泰縣人民法院政工科(法院辦公大樓三樓,電話5521117,聯(lián)系人:張福山)
推薦單位或申請人應(yīng)當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審員推薦表或人民陪審員申請表一式三份(表格附后),推薦表、申請表由報名人員在報名時直接領(lǐng)取并填寫,或者在景泰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告欄中下載、復制后填寫(A4紙,正反打?。?;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
3、學歷證原件和復印件(A4紙);
4、本人工作證或村(居)委會出具的證明,包括職業(yè)、政治身份、身體狀況、日常表現(xiàn)等(組織推薦的除外);
5、公安機關(guān)出具的無違法犯罪及治安處罰等記錄的證明原件;
6、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
景泰縣人民法院
2013年9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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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審員人選申請.doc》、《人民陪審員人選推薦表.doc》來源于景泰縣人民政府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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