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保時間: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
二、包保范圍:包保單位40周歲(含40周歲)以下全體青年員工,總人數以年末統(tǒng)計人數為準。
三、執(zhí)行方(團總支、支部)責任
(一)青工安全指標
1、杜絕青工責任死亡事故;
2、青工中杜絕重、特大交通事故。
3、青工無重傷事故,青工負傷率不超過10‰;
(二)青工安全活動指標
1、及時與行政和所屬團支部簽訂本年度青工安全生產包保責任書,將承包指標層層分解落實,量化、具體化,保證安全監(jiān)督網絡縱向到底,橫向到邊。
2、抓好共青團安全監(jiān)督崗建設,保證所屬工點建崗率達100%,并按照《共青團安全監(jiān)督崗工作條例》組織開展扎實、有效的安全監(jiān)督崗活動。
3、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的有形化宣傳。要以板報、廣播、標語等主要形式,廣泛開展安全知識,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等主要內容的宣傳活動,增強青工安全意識。
4、每月五日向公司團委上報一次安全生產活動情況,發(fā)生重大事故十天內要書面或電話報公司團委。堅持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分析會,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及突發(fā)事故,要及時進行分析處理。
5、對在青工安全生產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典型事跡進行及時宣傳報道,并及時申報,團委將根據情況給予適當獎勵。
6、完成本單位共青團監(jiān)督崗系統(tǒng)的上崗崗員(長)培訓,培訓上崗率達到100%。
7、安全監(jiān)督崗崗員掛牌上崗率100%。
四、監(jiān)督方(公司團委)責任
(一)傳達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青工安全生產的指示精神,負責全處的青工安全生產工作安排。
(二)對公司各團總支(支部、工委)安全生產活動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促和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三)協(xié)助解決公司各團總支(支部、工委)安全生產活動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五、考核辦法
(一)青工安全生產指標和活動指標半年考核一次,年終兌現。
(二)考核由團總支(支部、工委)寫出書面報告,并填寫《青工安全生產包保指標情況統(tǒng)計表》上報公司團委,半年考核時,要經安質部門審核確認;年終考核時要經安質部門審核,經理確認,并分別于7月5日和12月20日前上報公司團委。
(三)經考核,全年活動指標完成者,公司團委依據完成情況確定獎勵兌現系數,根據其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核算獎罰金額。
六、獎罰辦法
(一)團總支、支部、工委完成年度安全包保指標,公司團委撥發(fā)給團總支活動經費500元,直屬團支部和團工委活動經費400元,同時給予團總支(支部、工委)書記150元獎勵。
(二)活動指標和安全指標均未完成,視情況對團總支(支部、工委)書記進行通報批評。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公司團委,公司各團總支(支部、工委)各執(zhí)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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