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經省委政研室、省委農辦室辦主任會議研究,報請省委組織部批準同意,省委政研室、省委農辦決定在全省范圍內公開選調科級以下已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與人數(shù)
省委政研室黨政處1名工作人員;省委農辦農村經濟發(fā)展處1名工作人員;省委農辦農村改革指導處1名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與資格
(一)崗位基本要求
除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需具備以下資格:
1、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2、碩士研究生(或雙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原則上有5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除試用期外,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5、身體健康。
(二)其他要求
1、因違法違紀受過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2、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最后一天。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時間與方法
1、報名時間:2013年6月28日至7月4日。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地址: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處(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8號3號樓421)。
3、報名內容:報名人員需填寫《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3份,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公務員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張、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
4、崗位限制: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每個崗位報名人數(shù)原則上需達到1:5方可開考。
5、資格審定: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定,月日前公布資格審定結果,并通知報名者本人。
(二)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報考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稿起草能力,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請有關專家學者封閉出題、封閉閱卷,筆試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程序。筆試時間:7月18日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由省委政策研究室統(tǒng)一組織實施,考官7名,由省委政研室、省委農辦有關處室負責人和外聘專家組成。根據(jù)筆試成績按選調崗位員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方式、時間和地點將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同時通知進入面試人員。
3、公布成績。及時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報考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同時公布考察人選名單。
(三)考察
按照考察程序與要求,根據(jù)報考人員考試的總成績,按崗位選調人數(shù)以1:2的比例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若確定考察人選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則并列進入考察。
(四)體檢
按照有關要求進行體檢,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
若出現(xiàn)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按報考該崗位人員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
(五)確定人選和公示
根據(jù)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省委政策研究室公開選調公務員領導小組研究后,擇優(yōu)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報省委組織部審核后,在相關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選調手續(xù)。
(六)審批和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發(fā)現(xiàn)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足以影響選調的,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處與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商調,按照干管權限報省委組織部審批辦理調動手續(xù)。凡被省委政策研究室選調的公務員,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調動、子女就學等事項均自行解決。
監(jiān)督電話:0871-63993223
聯(lián)系人及電話:相連芳 電話:0871-63993386
聯(lián)系地址: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處(昆明市西山區(qū)廣福路8號3號樓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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