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進對象
人事關系正式調入我校的教授(原則上應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副教授;博士。
二、年齡要求
教授一般不超過50周歲(女教授一般不超過45周歲);副教授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博士以及博士后出站人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個別學術水平高、業(yè)績突出的優(yōu)秀人才和學校緊缺專業(yè)的人才,其年齡要求可適當放寬。
三、引進優(yōu)惠政策和待遇
1、教授:安家費5萬元。可享受學校提供12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服務期限滿10年后獲得產權。若不享受學校提供的住房、欲自行購房者,學校提供購房補貼15萬元,服務期限5年;服務期限滿10年后學校再提供購房補貼5萬元。配備電腦一臺。提供科研啟動費:自然科學類2萬元,社會科學和藝術類1萬元。享受生活補貼500元/月。
2、博士:安家費3萬元。學校提供購房補貼10萬元,服務期限5年;服務期限滿10年后學校再提供購房補貼5萬元。配備電腦一臺。提供科研啟動費:自然科學類2萬元,社會科學和藝術類1萬元。享受生活補貼300元/月。
3、副教授(具有碩士學位):安家費1萬元。學校提供購房補貼5萬元,服務期限5年。提供科研啟動費:自然科學類1萬元,社會科學和藝術類5千元。
以上各類引進人才,符合福建省、泉州市引進人才條件的,由學校上報省、市政府審核確認,按照“待遇從優(yōu)”原則,除享受學校優(yōu)惠政策外,同時享受福建省、泉州市政府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教師招聘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