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開發(fā)區(qū)、產業(yè)、直屬單位工會:
2012年高校招生工作已經開始。為減輕困難職工子女教育費用負擔,確保困難職工子女不因貧困而失學。根據省總工會《關于開展安徽省第15屆金秋助學活動的通知》(皖工發(fā)【2012】35號)精神,市總工會決定2012年繼續(xù)開展“金秋助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助學對象主要為困難職工、困難勞模、困難農民工子女。具體包括:
1、參加2012年高考并被本科或大、中專院校錄取,持有市總工會核發(fā)的《合肥市特困職工幫扶證》和《合肥市困難職工幫扶證》的職工子女。
2、參加2012年高考并被本科或大、中專院校錄取,但因突發(fā)性災害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難的職工(含農民工)子女。
3、市總工會、市教育局聯合在農民工子女定點學校評選推薦的困難農民工子女。
4、符合條件的困難勞動模范子女。
二、資助形式:
1、一次性助學
對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困難勞模子女進行一次性資助。其中,考入本科類院校一次性資助3000元,考入大、中專院校一次性資助2000元。
2、農民工子女助學:
市總工會、市教育局聯合選擇農民工子女定點學校開展農民工子女助學活動(具體內容另行通知)。
三、申報程序及所需材料
1、困難職工持戶口簿、子女《大學錄取通知書》、《合肥市特困職工幫扶證》或《合肥市困難職工幫扶證》、困難職工本人及子女身份證(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每份復印件均需由持證職工所屬單位工會與原件比對后確認蓋章),填寫《2012年“金秋助學”申請資助表》和《合肥市困難職工子女助學家庭情況登記表》,向本人所在單位工會進行申請,所在單位工會蓋章確認后報所屬區(qū)、開發(fā)區(qū)、產業(yè)、直屬單位工會復核,復核同意后報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2、無《合肥市特困職工幫扶證》和《合肥市困難職工幫扶證》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需持戶口簿、子女《大學錄取通知書》、困難職工本人及子女身份證(以上材料需提供復印件,每份復印件均需由持證職工所屬單位工會與原件比對后確認蓋章)、勞動關系證明、家庭收入情況證明及家庭困難情況證明(因意外災害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需持街道或鄉(xiāng)鎮(zhèn)開具的家庭情況證明)向所在單位工會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后,由申請人填寫《2012年“金秋助學”申請資助表》和《合肥市困難職工子女助學家庭情況登記表》,由所在單位工會報所屬區(qū)、開發(fā)區(qū)、產業(yè)、直屬單位工會復核,復核同意后報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四、幾點說明:
1、按照同一困難職工不進行重復救助的要求,已接受其它單位資助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子女,不進行重復救助。
2、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和困難農民工家庭如有兩名或兩名以上子女同時考取,按一名困難職工子女進行資助。
3、各區(qū)、開發(fā)區(qū)、產業(yè)、直屬單位工會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將最困難、最需要幫扶的困難職工、農民工子女上報市總工會,其中符合助學條件的由市總工會資助,其余由各區(qū)、開發(fā)區(qū)幫扶站按規(guī)定自行救助。
4、各區(qū)、開發(fā)區(qū)、產業(yè)、直屬單位工會需填寫《合肥市總工會2012年“金秋助學”情況一覽表》,將申報人員情況匯總后連同申報材料報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審核。
五、工作要求:
1、各級工會組織要高度重視“金秋助學”活動,將其作為為黨政解憂,為職工解困的民心工程,加強領導,統籌安排,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2、各級工會組織要認真安排部署“金秋助學”工作,按照資助范圍和條件,對所屬區(qū)域內2012年考上大學的困難職工子女進行調查摸排,重點掌握本區(qū)、本系統需要資助的特困學生數量、困難原因及困難程度。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及時上報,確?!敖鹎镏鷮W”活動扎實有序開展。
3、市總工會將于8月下旬舉行2012年“金秋助學”活動資助儀式并發(fā)放助學金,請各區(qū)、開發(fā)區(qū)、產業(yè)、直屬單位工會于8月17日前將申報材料送至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4、受助困難學生及其家庭情況必須錄入《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市總工會資助的困難學生及其幫扶信息由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統一錄入,各縣、區(qū)、開發(fā)區(qū)資助的困難學生由本級幫扶中心(站)錄入,錄入完畢后于9月30日前統一上報。
5、巢湖市,廬江、肥西、肥東、長豐縣總工會要結合實際,根據本通知精神開展好2012年“金秋助學”活動。
合肥市總工會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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