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是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的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省屬全日制普通高校。前身為廣東民族學院,創(chuàng)辦于1957年,1998年更名為廣東職業(yè)技術師范學院,2002年更名為廣東技術師范學院。2002年、2005年,原廣東機械學校、原廣東省經濟管理干部學院和廣東省財貿管理干部學院先后并入學院。2006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碩士學位授予權單位。學院于1977年開始招收本科生,2006年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并于2000年開始招收留學生,與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亞及港澳臺等國家和地區(qū)的有關高校進行廣泛的交流與合作。
學院目前擁有五個校區(qū),設有17個二級學院和3個教學部,有普通在校生近16000人,共有55個本科專業(yè),涵蓋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教育學、藝術學等8大學科門類。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工作隊伍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決定公開招聘20名輔導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輔導員20名。學院將根據專業(yè)和能力特點,安排到相關二級學院任輔導員。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辦法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品德修養(yǎng)好,熱愛學生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溝通協(xié)調、語言表達及文字寫作等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輔導員崗位工作,中共黨員,大學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
(2)國內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以及國(境)外具有相應學位的留學人員。具體學位為: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教育學、歷史學、藝術學、哲學。
(3)應聘者所獲得的國內本、碩、博學歷均必須是國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學歷,所獲得的國(境)外大學學位必須取得國家教育部認證,國外留學歸來的應聘者本科階段要求在國內高校就讀。
(4)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1月1日后出生)。應屆畢業(yè)生不作年齡限制。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6)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2.報名方法
(1)報名采用信函、現場報名等方式。有意應聘且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者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學院學生工作部報名。報名時提供《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1)、《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招聘輔導員個人情況登記表》(見附件2),并附個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所有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國內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復印件)、獲獎證明復印件、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復印件,擔任過學生干部證明材料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2)報名時間為2013年6月6日至6月9日止。信函報名截止時間以郵局郵戳時間為準。
(3)現場報名地點:廣州市中山大道西293號廣東技術師范學院辦公樓210室。
(4)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廣州市中山大道西293號廣東技術師范學院學生工作部,郵政編碼:510665,聯系人:陳老師 余老師,電話:020-38256672 ,電子郵箱:gdinxsc@163.com
(二)資格審查
學院成立審核小組,按照報名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考試
1.筆試:筆試內容、方式、時間、地點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學生工作部網站另行通知。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和廣東技術師范學院人事處、學生工作部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并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上述比例要求則按達到合格線以上實際人數進行面試。
2.面試: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分。面試內容為高校輔導員工作所涉及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學院成立面試評委小組負責面試評審工作,面試評審小組人數為奇數且不少于7人。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組成。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擬聘人選。
(四)體檢
已確定的擬聘人選由專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按分數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五)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細則(試行)》要求對體檢合格者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廣東技術師范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為我院聘用人員,我院將按照人事審批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四、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
學院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成員由學生工作部、組織部、人事處及紀檢相關人員組成。
(二)紀律要求
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執(zhí)行,始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的原則。
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廣東技術師范學院招聘輔導員個人情況登記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xié)議無效。
附件:
附件1: 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廣東技術師范學院
201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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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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