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辛苦了!請問老師在2013年安寧教師招聘簡章中對于報考條件“在職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簽約時需提供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證明),社會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證明”,我是已經畢業(yè)4年的學生,現在在一家單位打工,請問老師我需要和現在的單位開具同意報考證明嗎?還是提供人事檔案托管證明?去哪里開?我有失業(yè)證,只是交到了現在的單位上!麻煩老師回復,萬分感激!
回復:您好,若已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人事檔案一般存放在生源地人事部門(人才服務中心、人才市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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