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正常教學需要,推進我市幼教事業(yè)又好又快發(fā)展,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3〕12號),結合實際,特制定2013年市直兩所幼兒園公開招聘新任教師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
2所幼兒園2個崗位共招聘教師7名,其中:市機關幼兒園4人,市兒童活動中心幼兒園3名。
二、招聘對象與條件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身體健康。
2、全日制普通院校學前教育專業(yè)(不含英語方向等學科方向)應屆畢業(yè)生、大學??萍耙陨蠈W歷,具有彈、唱、跳、畫等專業(yè)技能,具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3、所有證書,包括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等,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占50%)。筆試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資格初審、復核、面試、考核、體檢等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和各幼兒園招聘領導小組組織,擇優(yōu)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4月1-10日。
2.報名方式與收費: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請登錄福建教育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eeafj.cn/)教師招考專欄。
3.資格初審: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4.注意事項:市直幼兒園只允許報考一所幼兒園,不得兼報。
(二)筆試
1.筆試對象:經資格初審后,招考崗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減少招考人數。減少招考人數的崗位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對外公布。
2.筆試時間與地點:4月20日,地點以考試機構核發(fā)的《準考證》上的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
筆試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和專業(yè)知識考試兩部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師德規(guī)范、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和心理學基礎知識、新課程理念等;專業(yè)知識考試的主要內容為相應學科的專業(yè)主干知識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課程理念與教學方式的應用。
(三)面試
1.面試對象確定: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崗位聘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個崗位比例范圍內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確定為面試對象。面試對象須在面試開考前兩天下午5:00前向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確認是否參加面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棄權面試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中經資格審核不合格被取消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對象(含遞補面試對象)已確認面試,但面試當天放棄參加面試的,面試名額不再遞補。
在面試確認時對面試人選的資格進行復核,面試人選須隨帶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畢業(yè)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屆時,2013屆畢業(yè)生尚未領取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的,可先隨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在嚴格復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虛假報考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或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徇私舞弊或失職瀆職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不再將“報考資格不符”作為面試之后該崗位申請遞補的理由,以維護資格復核的嚴肅性。面試確認與面試人選資格復核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辦法:采取說課和五項技能技巧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4.面試內容與分值:
(1)五項技能:
具體為“彈、唱、跳、說、畫”五項技能測試,每個項目分值20分。其中“彈”為彈奏現場抽定的現行教材內歌曲一首,限時3分鐘;“唱”為清唱,自選成人歌曲,限時3分鐘;“跳”為自選一段舞蹈(題材不限,伴奏帶自備,刻錄成U盤、單盤單曲),限時5分鐘;“說”為現場抽選一個幼兒故事,限時3分鐘;“畫”為命題畫(作畫工具自帶),現場作畫,限時30分鐘。彈奏用的鋼琴、繪畫用的的8開圖畫紙等由招聘領導小組提供。
(2)說課:
現場撰寫說課稿(限時45分鐘,說課稿不評分),現場說課10分鐘,課題現場隨機抽取,同一學段同一學科同一課題。
5.使用教材:現行教材(具體目錄待定)。
6.計分辦法: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評委7人。評分采取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各1個,取平均分為最后得分。成績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超過1:1比例進入面試的職位面試成績必須達60分以上(含60分),方為合格;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職位(含面試時因其他考生放棄造成1:1比例的),面試成績必須達70分以上(含70分),方為合格。
(四)考核
1.對象: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核對象,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確定為考核對象。若最后一個崗位出現考試總分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為先;若筆試成績也相同,進行加試面試,并以加試成績高者為先。
2.考核辦法:考核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五)體檢
1.體檢地點: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的綜合性醫(yī)院。
2.體檢對象:經考核合格的應聘對象。
3.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并在市公務員局網站(www.ptrs.gov.cn)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
入聘簽約時,入聘對象須持本人身份證參加簽約。所有入聘對象均須隨帶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無法提供者,取消其入聘資格。
(七)遞補
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原則上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遞補人選。因特殊原因不要求遞補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提出明確的政策規(guī)定理由并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同意。
五、注意事項
1.對應聘對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試題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招聘領導小組無關。鄭重提醒廣大報考者要誠信考試,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均在市公務員局網站(www.ptrs.gov)和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網(http://xyq.ptjy.com)上公布,敬請關注,不另行通知。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中共莆田市委組織部
莆田市公務員局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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