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蘇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落實2013年提前單獨招生試點改革工作,結合學院實際制定蘇州港大思培科技職業(yè)學院2013年提前單獨招生加分辦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經(jīng)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錄取時將在考生統(tǒng)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分投檔,累計加分不得超過3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第1至第5項加分投檔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1、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跡的應屆高中畢業(yè)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2、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3、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4、少數(shù)民族考生,錄取時可加3分投檔。 5、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6、學業(yè)水平必測科目成績在4C以上的考生,每一個A加10分,一個B加5分。
7、近三年獲得省級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考生加30分;地市級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考生加20分;縣(市)級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考生加15分;校級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考生加10分。
8、普通高中考生近三年獲得由縣(市)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等大賽一等獎(含以上獎項)、二等獎、三等獎的考生分別加20分、15分和10分。
9、獲得學校組織的學科、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等大賽一等獎(含以上獎項)、二等獎、三等獎的考生可在錄取總分上分別加10、8和6分;榮獲學校其他表彰每項加2分。
10、體育特長生近三年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比賽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別加15分、10分、5分。
11、獲得聲樂、器樂、舞蹈、美術等等級證書者,加10分。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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