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關于2024年3月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的通告
為滿足廣大考生的普通話水平測試需求,現(xiàn)將2024年3月社會人員普通話水平測試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測試日期及地點
(一)測試日期:3月12、13、14、15、26、27、28、29日,共8場,每場460人,合計3680人。
(二)測試地點:云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地址:昆明市學府路2號云南省教育廳附樓101室)。
二、報名有關事項
(一)報名時間
3月4、5、6、7日9:00、15:00各開放一場報名,開放報名場次的順序與測試日期一一對應,報滿即止。若所報場次人數(shù)未滿,系統(tǒng)將持續(xù)開放,人數(shù)報滿方開放下一場測試,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7日24:00,若有測試場次未報滿,將取消后續(xù)測試場次。
(二)報名對象
社會人員(不含高校及中職學校在校學生,在校生請參加所在學校組織的學生專場測試,具體請咨詢學校教務處或者學校普通話水平測試站)。
(三)報名方式
我中心采用網(wǎng)絡公開報名的方式,考生使用“一部手機辦事通”APP自行報名,進入“普通話測試報名”專區(qū),選擇“云南省普通話培訓中心”即可報名(報名操作見附件1),不接受線下及電話報名。
(四)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須在“一部手機辦事通”APP完成注冊和實名認證,請務必仔細核對所填個人信息。報名時系統(tǒng)將自動獲取個人信息,報名成功后不能更改原有任何信息,準考證上個人信息與本人身份證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參加測試。
2.按照國家普通話報名系統(tǒng)規(guī)定和程序設定,凡近期在全國任意一個測試站點報名參加了普通話水平測試且未出成績的考生,請勿重復報名,重復報名的考生將無法生成準考證參加本次考試。
3.“一部手機辦事通”APP涉及戶籍、財務、社保、醫(yī)療等個人重要信息,請廣大考生做好信息保護,切勿委托中介機構或個人代報名,否則產(chǎn)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繳費有關事項
(一)依據(jù)《云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適當調(diào)整我省普通話水平測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云發(fā)改收費〔2009〕1247號),測試費為50元/人次。
(二)考生網(wǎng)上繳費成功后,無法變更測試日期和時間,也無法取消測試,不受理任何原由的退費申請。
(三)測試費財政電子票據(jù)由云南省普通話培訓測試中心統(tǒng)一開具,將以短信形式發(fā)送至考生報名時預留的手機號碼上。
四、準考證打印
請考生于測試前一天登錄“一部手機辦事通”APP查詢準考證并截圖打印,或登錄https://bm.cltt.org/#/index打印。
五、參測要求
(一)測試當天,考生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本人填寫并簽字確認的《個人信息承諾書》(附件2),按照準考證上給定的時間報到,超過規(guī)定時間30分鐘將作棄考處理,未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者不得參加考試,所繳費用不退。
(二)測試當天現(xiàn)場采集照片,采集的照片將作為普通話等級證書照片。請考生注意儀容儀表,不化濃妝,不遮蓋或改變臉部特征;發(fā)型不能過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過大的首飾或染過于艷麗的彩發(fā)。采集照片背景為白色,請考生盡量穿深色服裝,以免照片不清晰。
六、成績查詢及紙質證書領取安排
(一)成績查詢
根據(jù)《普通話水平測試規(guī)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一級乙等及以下的成績認定原則上在當次測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一級甲等的成績認定順延15個工作日。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由“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網(wǎng)”和“國家政務服務平臺”統(tǒng)一發(fā)布,考生可自行上網(wǎng)查詢成績,查詢網(wǎng)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或登錄“一部手機辦事通”APP“普通話測試報名”專區(qū)查詢。
(二)紙質證書領取
根據(jù)《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51號),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分為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等級證書由國務院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統(tǒng)一印制,并在測試成績發(fā)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由省級測試機構向考生核發(fā)。
1.證書領取時間及地點
(1)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2)地點:昆明市學府路2號云南省教育廳主樓一樓云南省大中專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中心(教育廳大門左側)。
2.證書領取方式
(1)本人領?。簲y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
(2)委托他人代領:受委托人須攜帶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受委托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
3.證書領取時限:考生領取紙質證書的時限為自測試日期起的一年內(nèi),過期不再受理。紙質證書遺失的,不予補發(fā),可通過國家政務平臺查詢測試成績,查詢結果與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七、其他事項
(一)根據(jù)《國家語委關于印發(fā)〈普通話水平測試規(guī)程〉的通知》(國語函〔2023〕1號),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話水平測試取消備測環(huán)節(jié),即測試前10分鐘不再提供考試內(nèi)容供考生準備,但在第四項答題前會增加30秒準備時間。
(二)咨詢電話:省中心:0871-65148644、65165149、65103077;一部手機辦事通:0871-64812345。
來源:https://jyt.yn.gov.cn/article/214744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