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梅州市平遠縣招聘教師公告
來源:平遠縣人民政府網 閱讀:1564 次 日期:2021-08-26 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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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建設,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省市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共2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任職條件,以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4.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要求;

5.年齡為18至35周歲(即1985年9月10日至2003年9月10日期間出生),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可不受年齡限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包括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脫產在讀的專升本人員,在讀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本縣在編人員;

2.受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3.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歷年粵東西北地區(qū)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guī)定不得報考事業(yè)單位情形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或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見附件2),《報名表》上需粘貼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張同底照片;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其他相關資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及政府綜合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2.報名時間:9月8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平遠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平遠縣大柘鎮(zhèn)教育路80號)。

4.領取準考證:9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平遠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考試以及聘用等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務必妥善保管??忌鷧⒓庸P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一致)。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均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

2.受疫情影響,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小學、中職教師資格為兩科筆試成績,初中、高中教師資格為三科筆試成績)報名應聘。嚴格“持證上崗”,所有擬聘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須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踐行誠信報考,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信息不實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論何時發(fā)現,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5.填報附件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時,“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高中(中專、中職)開始,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工作學習、任何職,其中,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yè)名稱。

6.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7.根據《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社發(fā)〔2007〕141號)、《廣東省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實施意見》(粵組通〔2008〕50號)有關規(guī)定,對在2018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大學生村官”,報考縣、鎮(zhèn)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相關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由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yè)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原件復印件。

8.現場報名成功者,必須保持手機(報名時所填手機號碼)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有關招聘信息。

三、考試

考試主要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教育專業(yè)知識和素養(yǎng)。

筆試時間及具體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全體考生筆試整體情況綜合考慮,并在筆試成績公布時劃定。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結束10個工作日內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在平遠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發(fā)布公告,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相關信息。

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yè)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不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體檢

體檢按面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按考試總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規(guī)定組織實施。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有關要求,由招聘事業(y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工作實際成立考察工作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主要對擬聘用考察人選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根據《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fā)〔2014〕9號)要求,考察將重點審核考察對象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而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可在同一崗位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等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平遠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ingyuan.gov.cn/)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xù)。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并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相關待遇。被聘用人員必須在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后,方可申請工作調動(報考平遠公務員除外)。

七、疫情防控要求

1.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做好報名、考試等工作。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錄工作時間調整的,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平遠縣人民政府網站發(fā)布公告。

2.進入考點時,應主動出示“粵康碼”或“防疫健康信息碼”,提交《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筆試考生及工作人員新冠肺炎流行病學史問卷》(附件5),接受體溫檢測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口罩。國內高、中風險地區(qū)及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需提供考前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在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不得參加筆試。

3.凡是粵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以及發(fā)現有咳嗽、乏力、胸悶等疑似癥狀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同時配合現場工作人員指引前往發(fā)熱門診或定點醫(yī)院就診。

4.考試當天,考生需提前40分鐘到達考場,按照指引分批進入考場。

八、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二)凡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或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取得聘用資格者,不論何時發(fā)現,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8899336;

(四)本公告由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附件1中各招聘單位的崗位職責簡介、專業(yè)要求和其他條件等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電話:教育局0753-8893474)。

附件:1.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xls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

3.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doc

4.廣東省202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5.2021年平遠縣公開招聘教師筆試考生及工作人員新冠肺炎流行病學史問卷.doc

平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文章來源:http://www.pingyuan.gov.cn/pyyw/gggs/content/post_2211048.html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東省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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