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我省201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閩教辦人〔2012〕22號)和龍巖市教育局《關于龍巖市2012年秋季面向社會人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巖市教人〔2012〕82號),為做好我縣2012年秋季面向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受理對象:
1.我縣在職教師預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非我縣在職教師的社會人員向龍巖市教育局申請,詳情請登錄龍巖市教育網(wǎng)http://www.lysjyj.gov.cn);
2.戶籍或工作單位在我縣的預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受理時間:
1.網(wǎng)絡報名時間:2012年9月25日至2012年10月10日。
2.報名網(wǎng)站: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http://www.jszg.edu.cn)
三、現(xiàn)場確認時間、地點:
現(xiàn)場確認時間: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2日(上班時間)。
現(xiàn)場確認地點:長汀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申請人到現(xiàn)場確認點須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需貼相片)。申請人網(wǎng)上填報申請信息后,在申請人基本信息頁面點擊左側的“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雙面打印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后,需在申請表內(nèi)的“承諾書”上簽名確認;網(wǎng)上申報時請務必填寫手機號碼并開通短信功能,以便隨時聯(lián)系。
2.《申請人體檢表》一式一份。體檢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體檢,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一份,可從“中國教師資格網(wǎng)”的“資料下載”欄中打印,到戶籍所在地的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單位填寫人簽名”必須由所在地的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名,不得由申請人本人簽名。申請《鑒定表》中“有無犯罪記錄”一欄務必要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的意見及蓋章。
4.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戶籍原件及復印件或工作單位證明。
7.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應提交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及復印件(其中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8.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者應提交由福建省自考辦出具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合格成績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2002年8月前取得的由各設區(qū)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兩學”培訓合格成績證明。
9.成績單復印件。普通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人員需提交大學期間的成績單(注明“原件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的公章),成績單中應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教學實習”三門合格成績。
10.申請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人員應提交縣級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頒發(fā)的,相當于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1.近期白底彩色證件照一張,用于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照片規(guī)格為長×寬=38mm×30mm;網(wǎng)上申報時上傳申請人電子照片,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請申請人確保電子照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所貼相片為同一底板。
上述復印件請統(tǒng)一用A4紙按證明材料順序裝訂好。
五、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經(jīng)現(xiàn)場確認點審核無誤后,由長汀縣教育局在10月15日前統(tǒng)一交龍巖市教育局人事科辦理;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的教師資格認定由長汀縣教育局辦理,說課、技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2012年秋季龍巖市長汀縣開展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申報流程圖
2012年龍巖市長汀縣秋季開展教師資格認定網(wǎng)上報名注意事項
長汀縣教育局
2012年9月19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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