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清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清流縣財政局印發(fā)〈關于公益性崗位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清人社﹝2017﹞49號)、《清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清流縣財政局關于設立高校畢業(yè)生公益性崗位的通知》(清人社〔2019〕85號)和《清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清流縣財政局關于分配2021年度公益性崗位指標的通知》(清人社〔2021〕46號),我局向社會招聘一名就業(yè)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
一、招聘條件
(一)就業(yè)困難人員
就業(yè)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重點安置大齡失業(yè)人員和零就業(yè)家庭人員并側重于脫貧勞動力。對補貼期滿后仍然難以通過其他渠道就業(yè)的大齡就業(yè)困難人員、零就業(yè)家庭成員、重度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可再次按程序通過公益性崗位予以安置,補貼期限重新計算,累計安置次數(shù)原則上不超過2次。
(二)其他招聘條件
1.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品行。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紀律性強,服從分配。
3.符合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其他不適合從事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人員待遇
待遇標準:每月工資1420元,并繳納社會保險(其中,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及失業(yè)保險由就業(yè)補助資金撥付,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
補貼期限:公益性崗位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以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聘用協(xié)議:清流縣水利局與公益性崗位人員簽訂《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合同》,約定雙方權利,義務。公益性崗位聘用協(xié)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考核與管理:公益性崗位人員日常管理與年度考核,由清流縣水利局負責。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報名地點
(1)報名時間:2021年6月10日——2020年6月30日;
(2)報名地點:清流縣水利局5樓辦公室(地址:清流縣碧林南路21幢)
2.報名需提供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復印正反面);
(2)《就業(yè)失業(yè)登記證》復印件;
(3)近期1寸、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2張。
(二)公示階段
經(jīng)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由清流人社局在清流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設立舉報電話:0598-5322849,廣泛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三)錄用階段
合格人員選定并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由各單位根據(jù)各崗位設置擇優(yōu)錄用。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合同》,并報送清流縣人社局備案。
四、聯(lián)系方式
清流縣水利局辦公室:0598-5322849
咨詢聯(lián)系人:肖黃樂
附件:1、《清流縣申請公益性崗位登記表》
清流縣水利局
2021年6月10日
附件下載
文章來源:http://www.fjql.gov.cn/zwgk/gggs/202106/t20210610_167310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