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雙版納州法院系統(tǒng)
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警察)體能測試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及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2021年西雙版納州法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司法警察)工作,經上報計劃、網絡報名、筆試等環(huán)節(jié),已進入體能測評等后續(xù)程序階段,請各位考生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等有關要求參加體能測評?,F(xiàn)將有關體能測評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法院系統(tǒng)招錄的司法警察職位,須在面試前組織對報考者是否具備履行職位職責所需的體能情況進行測評。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報考人員中,按不超過職位招錄數(shù)4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如出現(xiàn)報考者放棄體能測評的,不再遞補。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和中組部《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shù)的復函》等文件執(zhí)行。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
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做好疫情防控,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前往有關醫(yī)療機構進行核酸檢測,體能測評當天須提交有效核酸檢測報告。如果體能測評當天出現(xiàn)發(fā)熱等病情,云南警官學院當即迅速對其隔離、并做進一步檢測。
(一)體能測評地點
云南省昆明市五華區(qū)教場北路249號云南警官學院警體館和運動場。
(二)體能測評時間
2021年5月9日全天,上午7:30開始。請考生于7:30以前從云南警官學院2號門進入。警體館旁籃球場集合點名分組。
(三)體能測評當天,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測評,未按要求攜帶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體能測評。
二、資格復審
體能測評結束后,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對測評合格的人員按照1:2的比例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現(xiàn)場設在云南警官學院2號樓階梯教室102),考生在資格復審過程中,需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學?;蛘邌挝簧w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國家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等材料(以上材料資格復審時提供復印件1份)。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時出現(xiàn)人員放棄或復審不合格而導致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人員遞補,并于電話通知參加資格復審事項于5月11日前完成。遞補2批次后仍未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不再遞補,按實際合格人員組織進行面試。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環(huán)節(jié)不再遞補。
三、注意事項
提醒廣大考生必須及時地登錄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網(http://xsbn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查詢閱讀公告通知,因未及時登錄官方網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誤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電話不暢導致無法接收到參加體能測評等重要考試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無法進入后續(xù)環(huán)節(jié)的相關后果。
其他未盡事宜按《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聯(lián)系電話: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0691-2192264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5日1日
來源:http://www.xsbnfyw.com/595.news.detail.dhtml?news_id=5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