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
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幅增加名額面向全國開展基礎教育學校專項招聘優(yōu)秀高校
畢業(yè)生面試公告
為做好我校2020年專項招聘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面試工作,根據(jù)《紅河州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幅增加名額面向全國開展基礎教育學校專項招聘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公告》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幅增加名額面向全國開展基礎教育學校專項招聘優(yōu)秀高校畢業(yè)生面試工作領導小組。
二、面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堅持保密和回避原則。
(三)堅持專業(yè)性、實用性與崗位要求相匹配原則。
三、面試人員
報考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開考崗位,符合報考條件并通過資格復審按比例進入面試的考生。
面試前須對考生個人信息進行資格復審,即對考生所持證件材料再次審查。如審查出資料不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后,從本崗位中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面試方式、內容和時間
(一)面試方式:根據(jù)崗位特點及專業(yè)知識要求,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包括與應聘崗位有關的知識、經(jīng)驗、能力、心理、人格和價值觀等基本情況。
(二)面試內容:面試測評的內容分為若干測評要素,主要包括知識儲備和知識結構、專業(yè)能力、分析判斷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xié)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舉止儀表、自我情緒控制、求職動機等與應聘崗位的匹配性要素。
(三)面試時間:每名考生面試時間為20分鐘。
五、時間和地點
(一)抽簽時間和地點
1.抽簽時間:2020年6月20日(8:30)。
2.地點: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會議室。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1.面試時間:2020年6月20日(9:00)。
2.地點: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
六、面試考生須知
為保證面試順利進行,請各位考生務必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考生在抽簽結束時未到達抽簽地點,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面試資格。
(二)考生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一律關閉,并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面試期間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手機,否則,將被視為違紀,取消其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
(三)考生現(xiàn)場抽取面試序號,并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面試區(qū)域,依次進行備考和面試。
(四)面試序號是考生的唯一標識,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五)按照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考生可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場工作人員進行回避。
(六)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面試題本和草稿紙。
(七)應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由引導員引導到候分室等候成績。宣布成績后,由引導員帶至候考位置領取個人物品,期間不得與候考考生進行任何交流,離場后也不得傳播與面試題本相關的信息。
七、面試計分辦法
面試總成績?yōu)?00分,按考官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面試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面2位數(shù)。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八、面試工作流程
(一)面試前30分鐘,考官和工作人員進入指定地點。
(二)面試前30分鐘,考生進入候考室,候考室工作人員審核考生證件(身份證、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宣布面試人員紀律要求,組織考生根據(jù)崗位進行抽簽排序,并由考生在《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專項招聘面試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
(三)考生集中后,在監(jiān)督員的監(jiān)督下,由考生代表隨機抽取一套作為本次考試題本。
(四)面試前10分鐘,考官、監(jiān)督員、計時記分員進入考場。
(五)主考官宣布面試開始后,引導員按考生順序引導考生進入考場應試。
(六)監(jiān)督人員當眾拆封試題后,交由主考官分發(fā)給其他考官,并檢驗考生證件(身份證、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記分員分發(fā)《考試評分表》。
(七)每一位考生考試結束后,記分員收回考生席草稿紙,更換新紙張,收集考官《考試評分表》(考官須簽名),計算考生成績,填寫《考試成績匯總表》。
(八)記分員按《考生抽簽表》核對考生姓名及編號,登記考生分數(shù)后,在《考試成績匯總表》及《考生抽簽表》上簽名,并將兩個表格交監(jiān)督員、主考官簽名,由主考官宣布考試成績,并發(fā)放成績通知單給考生。
九、紀律要求
(一)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身份證、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到考點報到并按序號參加面試。未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二)考生在等待面試期間,要在工作人員的安排下,到指定地點侯考,不準高聲喧嘩,不得參加面試旁聽。面試完畢后,不得將面試試題內容泄露給其他考生,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三)嚴禁考場內使用電話、傳呼、手機等通信工具,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當場取消面試資格,不記錄面試成績。
十、其他
(一)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jiān)督人員,應實行回避。
(二)為維護面試工作的嚴肅性、公正性,由主管部門領導、學校領導和負責紀檢工作人員對面試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考生若發(fā)現(xiàn)考官或工作人員有違反工作規(guī)定和程序的,可向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反映。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方案由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負責解釋。
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聯(lián)系電話:0873—7696447
紅河州特殊教育學校
2020年6月17日
來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7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