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專項招聘基礎教育
教師考試(筆試)
公告
一、紅河州專項招聘基礎教育教師考試(筆試)分別在個舊市、開遠市、蒙自市、建水縣、石屏縣、彌勒市、瀘西縣設置考區(qū)考點。各位考生于2020年6月10日9:00—6月12日18:00期間登錄報名頁面,使用“打印準考證”功能下載和打印準考證,仔細閱讀,按時準確到達考點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提前自覺掃“疫情防控行程卡”
(http://yunnan.inspurhealth.com:7089/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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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進行云南健康申報,出示健康碼,進入考點時,必須接受體溫檢測,配合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碼”為黃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云南健康碼”為紅碼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高風險、中風險地區(qū)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湖北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一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持考試前7天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考場。以上相關人員,進入考點時不能提供相應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進入考場參加本次考試。
三、考試時間、考點安排
考 區(qū) | 考試時間 | 備 注 |
個舊考區(qū) | 2020年6月13日 (星期六) 上午09:00—11:30 | 考點學校為個舊市第一高級中學、個舊市第三中學;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打印的為準。 |
蒙自考區(qū) | 考點學校為紅河州第一中學、蒙自市第一中學(鳳凰校區(qū))、蒙自市第三中學;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打印的為準。 | |
開遠考區(qū) | 考點學校為開遠市第一中學、開遠市第十一中學;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打印的為準。 | |
建水考區(qū) | 考點學校為建水縣第一中學、建水縣第六中學、建水縣建民中學;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打印的為準。 | |
石屏考區(qū) | 考點學校為石屏縣高級中學 | |
彌勒考區(qū) | 考點學校為彌勒市第一中學、彌勒市慶來學校、彌勒市第四中學;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打印的為準。 | |
瀘西考區(qū) | 考點學校為瀘西縣第一中學、瀘西縣瀘源普通高級中學;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上打印的為準。 |
四、考生應誠信參加考試,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秩序或干擾其他考生考試。
五、考前1小時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guī)定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進行身份驗證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必要檢查。
六、考生應積極配合監(jiān)考員做好安檢工作,通過安檢的考生才能進入考場考試。
七、考生需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不得攜帶計算器。答題所用的草稿紙由考試部門統一發(fā)放、回收??紙鰞瓤忌坏脗鬟f文具、物品等。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fā)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金屬制品等物品進入考場。考生不得攜帶包括手表在內的計時工具進入考場。
八、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身份證和準考證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驗。領到試卷和答題卡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清楚、準確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考場、座號等。凡漏填、錯填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題卡,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遇試卷、答題卡分發(fā)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jiān)考員;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九、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十、開考15分鐘后,遲到的考生禁止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考生不得擅自離開考場;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十一、考生應在答題卡上規(guī)定的區(qū)城內答題,客觀題一律用2B鉛筆填涂。寫在草稿紙或答卷規(guī)定區(qū)域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十二、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飲酒,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昐、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準向其他考生借用物品;不準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三、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立即停筆,在監(jiān)考員依序收齊答題卡、試卷、草稿紙后,根據監(jiān)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十四、考試違規(guī)者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定的程序和規(guī)定嚴肅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五、考點地址
個舊市第一高級中學:紅河州個舊市新冠路138號
個舊市第三中學:紅河州個舊市五一路75號
開遠市第一中學:紅河州開遠市靈泉東路288號
開遠市第十一中學:紅河州開遠市興遠北路66號
紅河州第一中學:紅河州蒙自市紅河大道旁滇南綠洲城市綜合體內 紅河州第一中學(南門)
蒙自市第一中學(鳳凰校區(qū)):紅河州蒙自市鳳凰路與觀瀾路交匯處(州委黨校斜對面)
蒙自市第三中學:紅河州蒙自市觀瀾路與錦華路交匯處(州環(huán)保局對面)
建水縣第一中學:紅河州建水縣朝陽北路156號
建水縣第六中學:紅河州建水縣北山路5號
建水縣建民中學:紅河州建水縣朝陽北路130號
石屏縣高級中學:紅河州石屏縣異龍鎮(zhèn)湖濱路東段
彌勒市第一中學:紅河州彌勒市西區(qū)開發(fā)區(qū)錦程路湖泉水世界道路西邊
彌勒市慶來學校:紅河州彌勒市上清路玉皇閣旁
彌勒市第四中學:紅河州彌勒市彌勒大道公路局岔口東200米處
瀘西縣第一中學:紅河州瀘西縣中樞鎮(zhèn)環(huán)城西路6號
瀘西縣瀘源普通高級中學:紅河州瀘西縣中樞鎮(zhèn)阿廬大街118號
紅河州招生考試辦公室在考試期間將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舉報箱設在紅河州教育體育局。地址:州行政辦公中心C區(qū)5樓。舉報電話:0873-3732960。
紅河州教育體育局
2020年6月9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uEbw0OtIdsLRMazLiGY_O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