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擬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計劃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名,從事課題研究、內部刊物編輯、財務等輔助性工作。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二)全日制國民教育專科以上應屆畢業(yè)生,漢語言文學、文秘、財會專業(yè)優(yōu)先考慮;
(三)限保山市戶籍,農村戶口和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優(yōu)先考慮。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四)做事認真,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五)無違紀違法犯罪等不良記錄。
五、公告方式及所需資料
(一)2019年8月23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網(wǎng)站和市政府大樓(隆陽區(qū)同仁街26號)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需提供自薦書、本人戶口本、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六、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8月29日。報名地點: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隆陽區(qū)同仁街26號市政府大樓三樓326室)。
七、考試和聘用
若報名人數(shù)超過3人,先進行筆試,選前2名進入面試。如報名人數(shù)不超過3人,直接進行面試。由招聘小組確定1名擬招聘人員,報黨組會議研究后聘用。
八、基本待遇
公益性崗位聘期不超過3年,試用期為1個月。人員一經(jīng)聘用,簽訂《勞動合同書》,交納社會保險。試用期工資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滿合格后根據(jù)考核調整待遇。
九、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須對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參聘人員,取消招聘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計算年齡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
(四)單位不提供吃住。
(五)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jiān)督。
(聯(lián)系人:劉向東,聯(lián)系電話:0875—2160032)
保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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