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fā)〔2011〕83號)文件精神,經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南京市委宣傳部所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njhrss.gov.cn)、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網(www.nj1937.org/index.html)等網站發(fā)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2018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2018年6月12日至6月16日08: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可直接將應聘材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至郵箱jnggccrczp@163.com。
3、報名提交材料:
(1)個人詳細簡歷;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3)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4)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證書;
(5)獲獎證書;
(6)論文目錄、科研成果。
上述(2)-(6)材料均需提交掃描件。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評、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網上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收到應聘人員報名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初審通過者在收到電話通知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項原件,到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6號門辦公樓203室進行資格復審,審核后當場將原件返還,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本人。資格復審通過者進入綜合考評,參加考評人員名單將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網上公布??荚u具體時間、地點以招聘單位電話通知為準,請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本次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綜合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崗位必須的專業(yè)知識水平、業(yè)務能力、獲得獎項等。
綜合考評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以內在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網( www.nj1937.org/index.html)公布。
(四)體檢、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