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廣東省紀委《關于印發(fā)<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機關、派駐(出)機構選調錄用干部辦法>的通知》(粵紀辦發(fā)〔2015〕 6號)、中共韶關市紀委《關于印發(fā)<韶關市紀委選調干部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韶紀發(fā)〔2012〕11號),結合工作需要,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同意,中共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面向韶關市公開選調6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方式與職數職位
(一)選調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二)選調職數與職位
公開選調6名公務員,選調職位為中共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科員。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選調范圍
1.韶關市各級公務員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
2.韶關市各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資格條件
1.中共(預備)黨員,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8年9月1日),當地有相關規(guī)定的,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體健康;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紀檢、公、檢、法、審計、會計等部門工作經驗者的可優(yōu)先考慮;
9.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計算時間截至2018年9月1日);
4.公務員轉任后構成回避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開選調的方法和步驟
(一)公告發(fā)布。選調公告,分別在韶關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s://zwgk.sg.gov.cn/website/govpublic/govpublicsiteaction.action)、韶關廉政網(http://www.sglz.gov.cn/)、樂昌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lechang.gov.cn)等網站發(fā)布。
(二)公開報名。采用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兩種方式。報考人員自行登錄韶關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韶關市廉政網、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等網站下載《中共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2018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報名人員如實填寫《報名表》,由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1.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需提供紙質版《報名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一份),大一寸藍底免冠近照2張。
報名地點:廣東省韶關樂昌市政府辦公大樓五樓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干部管理監(jiān)督室(509室,工作日上班時間)。聯系電話:0751—5553120。
2.網上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表》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畢業(yè)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以拍攝或掃描的方式制作成電子文檔(圖片為jpg格式,文檔大小控制在5m以內),連同本人近期藍底免冠電子證件照片(大小為2m以內)打包發(fā)至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干部管理監(jiān)督室(lcjwgbs@126.com)郵箱,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姓名+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填報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須保證準確規(guī)范、真實有效,上傳照片為清晰證件照。
(三)報名時間。2018年3月1日至2018年3月16日。
(四)資格審查。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根據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工作人員將電話通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3月21日—2018年3月23日(工作日上班時間),到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干部管理監(jiān)督室(509室)領取筆試準考證,外地報考人員可于筆試當天到筆試考點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勝任紀檢監(jiān)察機關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素質和基本理論知識,以及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內容以測試能力為主。筆試按照百分制,按30%折算綜合總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若出現自動棄權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按50%折算綜合總分。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應變能力和語言表達、儀態(tài)儀表等方面的情況,對應試者進行直觀測定,給予公正評分。去掉評委中的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評委分累加取平均分為面試者的面試得分。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5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人選。
面試成績和進入考察的人員名單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考察時間另行通知。
(七)考察。
1.初步考察。初步考察按20%折算綜合總分。由選調單位發(fā)出入圍人員考察預告,派出考察組進行考察。通過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選調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綜合比較排序提出考察合格人選。
2.實踐考察。經初步考察合格的,按1:1的比例確定實踐考察人選,安排到中共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跟班實習(期限3至6個月),根據實習表現,結合初步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員名單在樂昌市政府公眾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統(tǒng)一體檢。擬選調人員到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按考察成績排名順延遞補。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證不影響選調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有關情況說明及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筆試、面試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不再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考試紀律并確保報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因報名信息填報、提供材料有誤,影響選調結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弄虛作假和違紀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取消選調資格,并記入本人檔案。
五、公開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在中共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日常工作由中共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干部管理監(jiān)督室負責,公開選調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的程序辦理。中共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將對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選調工作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做好筆試、面試和組織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保密工作。對公開選調工作中出現的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確保公開選調工作的順利完成。
咨詢監(jiān)督電話:0751-5553120(中共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干部管理監(jiān)督室)
六、其他說明
本公告由中共樂昌市紀委、市監(jiān)委負責解釋。
中共樂昌市紀委 樂昌市監(jiān)委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