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六盤水市市、縣、鄉(xiāng)三級機關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中國涼都六盤水網 閱讀:1024 次 日期:2012-07-27 18: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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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貴州省2012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貴州省2012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和司法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學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有關規(guī)定及省公務員招考辦的工作部署,為做好我市2012年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資格復審工作在省招考辦的指導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市公務員招考辦組織,各縣(區(qū)、特區(qū))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市直招考單位具體實施。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7月29日至8月1日9:00-12:00;14:00-17:30;

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8月2日至2012年8月3日9:00-12:00;14:00-17:30。

地點:定向招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資格復審地點設在市委組織部,市直部門職位資格復審地點設在各招考單位。各縣(區(qū)、特區(qū))六大類及黨群機關資格復審地點設在各縣(區(qū)、特區(qū))委組織部、行政機關及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資格復審地點設在各縣(區(qū)、特區(qū))人社局。

備注:各縣(區(qū)、特區(qū))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三、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按照《招考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從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招錄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各招考職位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比例以內(含1:3)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名單詳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方式

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

招考單位(含相關縣〈區(qū)、特區(qū)〉公務員招考工作主管部門,下同)根據《招考簡章》和考生的《報名信息表》,對照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進行認真細致的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由負責現場資格復審的部門主要領導在《報名信息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經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經現場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從該職位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招考單位職責

招考單位須在7月29日17:00前主動與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聯(lián)系,通知復審考生及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并同時做好與考生在資格復審期內聯(lián)系情況的記錄備查。如因考生通訊不暢或所留聯(lián)系信息錯誤等原因,招考單位在資格復審期限內無法與考生聯(lián)系且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如因招考單位現場資格審查不嚴導致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考單位承擔。

截止7月31日17:00,考生未參加資格復審且招考單位無法與考生聯(lián)系的,可從該職位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資格復審擬遞補人員,并通知擬遞補人員提前作好資格復審準備。

(四)考生職責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主動與所報考單位聯(lián)系,保持通訊暢通,且須在接到招考單位的資格復審通知后盡快到招考單位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未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取消進入下一個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2012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與報名時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其中1張由資格復審單位交市招考辦、3張由資格復審單位留存用于貼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定向服務滿兩年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招考職位中: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的考生須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再到市(州)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復審。最后,持市(州)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到報考單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其他人員的現場資格復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到縣級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yè)生面向基層就業(yè)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引導辦”)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后,持 “項目辦”、“引導辦”的有關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到所報考單位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內容;

鄉(xiāng)鎮(zhèn)定向考錄公務員和從優(yōu)秀村干部中考錄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的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部隊退役士兵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2.事業(yè)編制人員須提供對本人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的報考證明(注明在編在崗時間、工作年限及是否同意報考)原件及復印件;

3.企業(yè)生產、管理一線工作人員須提供對本人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的報考證明(注明在崗時間、工作年限及是否同意報考)原件及復印件和與單位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

4.優(yōu)秀村干部須提供任職文件(選舉證)、所在鄉(xiāng)鎮(zhèn)黨委證明(注明任村干部時間及是否同意推薦)原件及復印件。

(五)資格復審結果報送

資格復審結束后,各招考單位須于2012年8月6日前將資格復審結果、資格復審報告、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和筆試報名時同底一寸彩色照片1張報市公務員招考辦。

四、紀律監(jiān)督

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對各縣(區(qū)、特區(qū))的資格復審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全市的資格復審工作要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聯(lián)系電話:市委組織部 0858-8223451

市人社局0858-8690956

五、其它事項

需要打印報名信息表、筆試準考證的考生請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根據省招考辦工作部署,我省2012年四級機關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面試工作將于2012年8月17日、18日和19日三天進行,請各位考生提前作好準備。

六盤水市公務員招考辦發(fā)布的各項招考信息都將在《招考簡章》指定的六盤水市公務員招考辦對外公開的網站進行公布(http://rsj.gzlps.gov.cn),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2012年六盤水市公開招考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12年六盤水市公開招考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012年六盤水市招考公務員(人民警察)現場各資格復審單位聯(lián)系電話

六盤水市公務員招考辦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公務員考試網

更多信息請查看2024年貴州省公務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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