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現將我院對2017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所認定的作弊考生準考證號、違規(guī)行為、以及相應的處理意見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規(guī)事實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內向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陳述和申辯。公告期滿后,我院將依法作出正式處理決定。聯系電話:0571-88908515。 違紀類考生由考生所在地市級教育考試機構在其網站公告并作出處理。各市、縣(市、區(qū))教育考試機構: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8年高校招生職業(yè)技能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試院〔2017〕59號)》文件精神,我院組織制定了機械、計算機、文秘、化工(環(huán)保)、藥學、建筑、烹飪、旅游服務、服裝、財會、電子與電工、商業(yè)、外貿、醫(yī)學護理、農藝、藝術、其他等17個大類的《2018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yè)技能考試簡章》,向社會公布2018年我省職業(yè)技能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事項。
為方便查閱,我院將《2018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yè)技能考試簡章》公布在浙江教育考試院網(www.zjks.net),不另行印發(fā)。請各相關單位及時下載,并速周知當地各有關中等職業(yè)學校。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