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來自基層一線的干部培養(yǎng)選拔鏈,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優(yōu)化州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恩施州州直機關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恩施州組通〔2015〕35號)的有關要求,州委組織部、州人社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度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F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和人數
此次遴選涉及州委辦公室等31個州直單位,共計劃遴選55人,具體遴選職位及條件見《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公告附件1)。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州內各級機關已進行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含省委組織部選調生、州內垂直管理單位公務員)。同時,根據《湖北省選調生選拔培養(yǎng)管理辦法》,拿出一定比例的職位專門面向符合條件的選調生遴選。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5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不含工作期間取得的全日制學歷)的公務員工作經歷可放寬到3年以上(含試用期)。工作經歷時間計算到2017年12月31日;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州直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特殊需要或緊缺專業(yè)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但一般不超過40周歲,各職位具體年齡要求以《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為準,年齡計算到2017年8月31日(35周歲以下即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職位和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和任職試用期內的;
5.現任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和2016年換屆及換屆以來新提拔進鄉(xiāng)鎮(zhèn)領導班子的;
6.2017年已報名參加過2次其他形式的公務員錄用考試、公開遴選考試的;
7.遴選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方式
遴選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各職位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特殊情況經州直遴選機關(單位)(以下簡稱“遴選單位”)申請,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或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不再進行調劑或放寬報考條件,一律取消、合并或按比例核減遴選計劃,允許該職位報名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州人事考試院具體負責實施;面試由各遴選單位組織實施。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公告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數與職位遴選人數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遴選單位可以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但必須事先在考試公告中予以說明。
總成績計算方法為: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不組織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職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總成績的50%;組織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職位,筆試成績占總成績35%,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成績占總成績15%,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三)各遴選單位綜合報考者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需求,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凡正常開考的遴選職位原則上不得空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空缺職位的,須書面說明情況并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
四、報考程序
(一)報名方式
此次遴選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由個人申請、所在單位同意后,到所在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經所在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者需簽訂《誠信承諾書》,攜帶《報名表》、所在單位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及公務員身份證明、本人身份證、學歷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一張1寸登記照到所在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備案(州直單位考生直接到州人社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科進行審查備案)。
資格審查備案通過后,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州人社局網站注冊登記報名信息。州直各遴選單位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初審,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多報無效。
通過資格審查備案且進行網上報名,并通過網上資格初審的考生為正式報名成功。
報考者所在單位、所在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州直各遴選單位要嚴格按照報名有關資格條件進行把關,切實履行審查責任,做到誰審查、誰負責。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遴選資格,并通報所在單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一般不得放棄。有特殊原因的,應在考試前3天經所在縣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實情況并核準后,向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放棄。無故棄考的,記入考試不誠信人員記錄,3年內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公開遴選考試等選拔性考試。
(二)報名時間
資格審查備案時間定于2017年9月20日至27日;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時間定于2017年9月20日至28日。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分綜合類、文秘類、專門業(yè)務類三大類進行。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崗位所需專門業(yè)務知識、業(yè)務水平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以公告形式告知考生(筆試擬于10月中旬進行,請考生從10月9日起關注本網站后續(xù)公告信息)。
3.準考證領取和成績查詢。通過資格審查備案和網上報名的報考者,可于規(guī)定時間(筆試前1至2天,請考生從10月9日起關注本網站后續(xù)公告信息)登陸到州人社局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考生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筆試考試成績在閱卷結束后可在州人社局網站查詢。
4.閱卷工作。州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科目閱卷工作。
5.最低合格分數線確定。閱卷結束后,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1.面試公告。筆試完成后,報考者可在“恩施發(fā)布”網絡政務平臺、恩施州黨建網、恩施州人社網查看面試公告。
2.資格復審。面試前,各遴選單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登記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公務員(參公)或選調生身份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進入面試后放棄面試人員,由遴選單位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依次遞補符合條件者參加面試。
3.面試形式。面試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等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如面試環(huán)節(jié)要同時組織進行結構化面試和無領導小組討論,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
4.面試組織。面試由各遴選單位組織,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面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jiān)督。
(三)職位業(yè)務水平能力測試
遴選單位需要進行職位業(yè)務水平測試的,由遴選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六、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公開遴選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由遴選單位組織考察??疾鞂ο蟾鶕荚嚲C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疾鞂ο笕藬蹬c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為2:1,遴選人數較多的,可按照1.5: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考察對象確定比例以《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為準。各遴選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一般由政工(人事)部門的人員和熟悉公開遴選職位相關業(yè)務的人員組成。考察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疾炜梢圆扇€別談話、民主測評等方法進行,也可以采取德的專項測評、實績公示、業(yè)績評價和履歷分析等方法進行。對在基層一線窗口單位工作的考察對象,要注重聽取服務對象的意見??疾煲媪私饪疾鞂ο蟮恼嗡刭|、業(yè)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公務員(參公)登記情況或選調生報考資格證明等有關材料,并如實寫出考察報告??疾鞂ο笏趩挝灰e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考生的實際情況。
(二)體檢。體檢由遴選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必須在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若因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由遴選單位同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共同商定是否進行遞補。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xù)
遴選單位根據遴選考試綜合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經遴選單位集體研究討論決定擬錄用人選,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并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恩施發(fā)布”網絡政務平臺、恩施州黨建網、恩施州人社網、擬錄用對象所在工作單位和遴選單位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相關職位信息及擬遴選對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考試成績、成績排名、所在工作單位等信息,同時公布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和遴選單位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
擬錄用人員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經遴選單位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研究確定遞補人選。遴選審批并下達錄用文件后主動放棄遴選資格的,由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取消其遴選資格,不再遞補。
遴選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遴選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后,由遴選單位對遴選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正式調動和任職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咨詢電話:
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8429026
州人社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科 8235827
各遴選機關(單位)咨詢電話詳見《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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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2017年度州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承諾書
工作經歷證明
資格審查備案及網上報名流程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