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要求:
(一)考生應按時向招考單位的主管單位或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準確、完整個人信息和小于200k的電子版證件照。材料不齊或不符合報送要求的,將不予受理。
(二)招考對象要求為“應屆畢業(yè)生”的,按應屆畢業(yè)生填報信息及報送材料。但是屬于《深圳市行政機關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2012年4月11日)》招考對象中第(二)、(三)、(四)、(五)類情形的,按社會人員申報聘任審批。
招考對象要求為“不限”的,按擬聘人員的實際身份(應屆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填報信息及提交材料。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yè)生以外的人員。
二、考生為應屆畢業(yè)生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以大專學歷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的,如屬戶口已遷往畢業(yè)院校的深圳生源,還須提交原戶口底冊復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蓋公章或原派出所開具證明(原件);如屬深圳戶籍人員的非深圳戶籍配偶,還須提交結婚證、深圳戶籍一方身份證和戶口本(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三)《畢業(yè)生推薦表》和《畢業(yè)生成績單》(原件,須加蓋畢業(yè)院校公章),屬暫緩就業(yè)的,還須提供暫緩就業(yè)手續(xù);
(四)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開具的地方班畢業(yè)生的證明(原件);
(五)計劃生育材料;
(六)與職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三、考生為市外社會人員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以大專學歷或以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的,如屬戶口已遷往市外的深圳生源,還須提交原戶口底冊復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蓋公章或原派出所開具證明(原件);如屬深圳戶籍人員的非深圳戶籍配偶,還須提交結婚證、深圳戶籍一方身份證和戶口本(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非全日制學歷的還須提供有效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國外學位證書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位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時間若在2012年4月12日之后,還需提供4月12日前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三)《聘任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審查表》(原件,表格從網上下載);
(四)如有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需提供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所有隨遷子女均須提供戶口簿(含首頁)(提交復印件,驗原件);隨遷年齡在16—20周歲仍在中學就讀的子女須提供在校學生證明書(原件);異地子女隨遷須提供出生醫(yī)學證明(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五)計劃生育材料;
(六)考生個人檔案(原件);
(七)與職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四、考生為市內社會人員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提交復印件,驗原件);
非全日制學歷的還須提供有效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國外學位證書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位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時間若在2012年4月12日之后,還需提供4月12日前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三)《聘任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審查表》(原件,表格從網上下載);
(四)計劃生育材料;
(五)考生個人檔案(原件);
(六)與職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五、計劃生育材料
計劃生育材料是指按照關于印發(fā)《計劃生育證明管理規(guī)范(試行)》的通知(深衛(wèi)人發(fā)〔2012〕54號)要求需提交的《擬引進人員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登錄http://www.szhrss.gov.cn/bsdt/grbs/rlzyyj/下載)、計劃生育證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