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表(附件2,須從網(wǎng)上下載并打印,更改無效;貼好一張1寸正面免冠近照);
2、學歷證書或應屆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
3、教師資格證書(已取得者提供;尚未取得但2017年已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構出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正在辦理過程中”的書面證明);
4、普通話等級證書;
(尚未取得學歷、學位、教師資格、普通話等級證書的考生,均須于2017年7月15日前提供以上證書原件)
5、戶籍證明材料(江陰市戶籍考生提供戶口簿,江陰生源地考生提供戶籍地派出所證明);
6、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
注: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非江蘇省域內認定機關且認定時未在相應地區(qū)就讀或就業(yè)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出具的證書確認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上述有關證書、證件等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有關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